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9. 上海事業編制報考崗位2022
2022年上海市考網上報名時間暫未公布。根據上海公務員考試歷年時間安排,2022年上海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預計為2021年11月,筆試時間預計為2021年12月(具體時間安排以最新公告為準)。
歷年上海公務員考試公共筆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歷次考試上海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需要復習的考生可借鑒參考公務員考試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2年上海公務員考試通用教程(點擊訂購)。
10. 上海事業編制報考崗位限制
外地戶口可以報考上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外省市戶籍又是非應屆畢業人員,想要參加上海公務員考試或者上海事業單位統考,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要求就是——上海市居住證。
根據《上海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告條件中的:非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規定,外省市社會人員報考本市事業單位,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擴展資料:
2019年上海事公務員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12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市公務員局批準,公安系統特警和優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職位可放至大專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
非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
報考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須參加并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定的體能測試。
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的,限具有本市戶籍人員;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不得報考。
2018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3、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