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營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不低于10% 的創始人。
二、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 ,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 ,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 ;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 所等資上海市場掛牌上市。
三、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四、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六、留學生落戶上海政策
★內容依據:
《留學回國 人員來滬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的通知 滬府發[2005]34號
★適用對象
獲得 國外大學本科學歷 、 學士學位(含)以上 的人員;
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直接來上海工作、就業;
并需在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做國外學位(歷)認證。
Ⅰ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Ⅱ來滬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本市創辦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同時,留學人員在國(境)外院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屬于教育部認可的范圍。
2、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工作,累計待業時間不超過2年;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在6個月(含)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留學回國人員年齡須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史上最全】2019年留學回國人員上海落戶指南
七、上海當兵落戶
★內容依據: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見》
★辦理條件
本市入伍,經部隊批準當年度退出現役并符合進上海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并材料齊全的。
非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接收:
1)服役期間,其父母戶籍遷入本市的;
2)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兩年的,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籍在本市的;
3)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市安置部門批準的。
★辦理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持區縣民政部門簽發的《接收通知書》、部隊開具的行政介紹信、戶口報入處的戶口簿、結婚證等證件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進滬接收安置材料
1.退役士兵檔案原件一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結婚證原件及結婚證一份
4.房屋產權證或租賃憑證
5.房屋產權人,承租人及戶主、成年同主任等一致同意申請人落戶的證明
★辦理流程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進滬安置接收流程
申請人向區(縣)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區(縣)民政部門初審,上海市民政局書面審查,符合條件的批準進滬,材料退回到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區(縣)民政部門出具《接受通知書》及申報戶口證明信,申請人領取后,自行前往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不符合條件的,不批準進滬,材料退回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告知申請人及其原部隊不予批準的事實和理由!
9.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需要什么條件
滬工作穩定,專業(業績)與崗位相符,一般應能在本單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者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受聘相應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3、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10. 落戶上海人才引進需要什么條件
1、居住證滿7年
2、居住證積分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5、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6、無違法生育
7、無犯罪記錄
8、稅單必須滿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者等同于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11. 上海人才引進入戶口條件
上海臨港落戶詳細政策
《關于促進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實施國內人才引進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實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19] 20號),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現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新片區”)國內人才引進有關特殊支持政策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片區管委會結合重點產業布局和發展實際推薦人才引進重點機構。納入重點機構范圍的用人單位引進的緊缺急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和兩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的核心業務骨干,可予以直接落戶。
二、新片區用人單位引進的緊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由新片區管委會經相應決策程序后,直接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推薦,經相關部門集體審議通過后,可予以直接落戶。
三、縮短新片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以下簡稱“居轉戶”)年限。在新片區用人單位工作的各類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其中新片區工作時間不低于3年)。
符合新片區重點產業布局、經新片區推薦的用人單位的核心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3年(其中新片區工作時間不.低于2年)。符合縮短居轉戶年限要求的各類人才,應書面承諾落戶后繼續在新片區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單位向臨港新片區人才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后,按本市居轉戶規定進行申報。
四、實行居住證積分專項加分政策。對,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在新片區工作并居住的,可予以專項加分,即每滿1年積2分,滿3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為20分。符合專項加分政策的各類人才,由用人單位向臨港新片區人才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后
按本市居住證積分規定進行申報。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