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才引進入戶條件上海
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者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符合以上要求的居轉戶人員其配偶在本市有穩定工作、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已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可以同時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并提供前述材料。
政策解讀:
居轉戶申請本人有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或省部級獎勵,配偶要求在本市有穩定工作、繳納本市城鎮社保、有居住證才能申請。不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現有的投靠落戶政策辦理。
上海居轉戶申請配偶:在本市有穩定工作;繳納本市城鎮社保;有上海居住證。
上海落戶配偶隨遷條件:引進人才落戶
申辦人才引進時,可以隨遷配偶。隨遷配偶因個人情況各不相同,需視情而定,一般需要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退休證》。
2. 上海戶口人才引進條件
一、入上海戶口條件有哪些?
1、居住證滿7年
2、居住證積分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5、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6、無違法生育
7、無犯罪記錄
8、稅單必須滿7年
9、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者等同于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對于落戶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一條 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四條 被假釋、緩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在遷移的時候,必須經過戶口登記機關轉報縣、市、市轄區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才可以辦理遷出登記;到達遷入地后,應當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上海市的戶籍比較難獲得的,因為上海市的人口比較多,且上海市的福利政策比較好,所以針對于上海入籍管控得比較嚴,需要根據上海市的政策來進行確定。只要符合上海市的入籍政策及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即可進行申請入籍,否則是不能夠隨意入上海戶籍的。
3.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要求
上海交社保七年可以落戶。 上海落戶政策,要符合以下審批條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七年;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七年;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關于適用對象(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正常經營且依法納稅的機構,引進國內優秀人才,適用本細則。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中央單位在滬一級分支機構、總部在滬單位的分支機構。
3、經各區域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其他分支機構。
4、確需引進辦法第五條第(四)款第14項人才的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