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同等設備產品二次供水設備占地會小很多。二次供水設備是指供水行業的經營者通過實地勘測、試驗、研發的一種解決居民用水問題的設備,但如果收費標準是執行的《城市供水管理條例》,“一戶一表”的規定,其水費和二次供水費應“合二為一”,則不應再另行收取二次供水費(加壓費)。
1、二次供水設備使用效果如何?
二次供水設備是指供水行業的經營者通過實地勘測、試驗、研發的一種解決居民用水問題的設備。它是在國家市政管網或者居民自用供水設備的基礎上實現二次供水,以滿足廣大用戶的用水需求,設備優點:1.不需要建設水塔,就能實現供水。2.投資資源量相對于其他同等設備少,3.相對于同等設備產品二次供水設備占地會小很多。4.方便布置,布置靈活5.建設完畢效果,快速投產快,
6.工期快,性價比高,效果好。運行步驟二次供水是一種在原有管網水壓力底子上再次加壓的變頻供水裝備,該裝備是一種環保節能供水裝備,它是一種能直接與自來水管網毗連,可解決自來水因為管網壓力限定不能滿意用戶用水的問題,對自來水管網不會發生任何反作用的二次給水裝備,在市政管網壓力的底子上直接疊壓無負壓供水,節省動力,而且裝備采納了全主動智能疊壓調配技能,欠壓調配技能,全封鎖帶壓穩流抵償技能、無凈化、占地量小、安置快速、運轉靠得住、保護便利等諸多長處,
無塔供水并且出水壓力顛簸小,而且不影響相鄰管網的壓力。二次供水設備,可遍及合用于修建上各類情勢的供水,該裝備技能先輩,操持公道,水源合用范疇廣,可用于地上或公開貯池塘、深井等水源,可把持于水管網的直接增壓,具備極大的節能,衛生,迷信的綜合效益。采納主動化水平高,零件按必要設定橫壓值,由PID調理器與可編程節制器指令變頻調速;設多臺水泵,逐臺軟策劃,切換切確,水壓不亂,運轉靠得住,削減了電網打擊,耽誤了電器與板滯的壽命,因為泵組在高效工況下進行,節能結果明顯,
2、居民用水,交完水費,還要交二次供水費,這樣重復繳費合理嗎?
謝謝邀請!當下水費標準,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而言的。具體執行依據是當地發改局(改革前的物價局)的文件,因為,各地有各自的不同情況,目前為止,尚不能用一把尺子量到底,。從客觀上來說、城鎮發展速度較快,各種配套設施涉及面較大,相關企業的適應能力、步伐有限,其暫未同步的某些問題,尚須在理解中進行…,
比如:“一戶一表”工程涉及的范圍與改造,其“面廣量大”,需分步實施。且在進度上也會出現參差不齊,例:有的地方已經實現了“一戶一表”制,或智能水表計量收費,或階梯式水價;但有的地方仍然是“老辦法”。由自來水公司按小區、單位、街道…等總表計量收費;其高樓層、尤其是末端用水戶的水壓,幾乎靠二次加壓供水,亦會有二次供水費用的發生,這既是客觀存在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如果收費標準是執行的《城市供水管理條例》,“一戶一表”的規定,其水費和二次供水費應“合二為一”,則不應再另行收取二次供水費(加壓費)。因為、似乎是多此一舉,還易產生誤會;實行“一戶一表”的目的,主要是對節約用水實行規范化管理,通過有效管控,強化專業管理職責,避免多環節、“多漏洞”等,“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穩定合理性的價格,最終實現節約用水目標,
簡言之,《城市供水管理條例》明確的“一戶一表”制,亦是由自來水公司,按“表”直接管理到戶,而不是管理到小區、街道、或工作單位…。其飲用水的收費標準,都要經過發改局對成本的真實性、價格的可行性進行聽證、核算、監督、審核、審批、并予發文執行,所以,在價格上是正確、合法有效的。也無須擔心有無“瑕疵”的問題,
3、鄭州8個水廠均已供水,為啥市區不少居民仍反映家中沒水?
鄭州市8個水廠均已供水,為啥市區不少居民仍反映家中沒水?因為不知道你居住的是什么樣的小區?是高層建筑還是多層建筑?只能是大概分析下家中沒水的原因這個問題大概是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可能是比較少,就是部老舊小區因為供水管道老化或者是受到水災的沖擊,管道需要維修造成暫時無法供水!第二種情況可能是比較普遍了,現在鄭州市高層住宅樓越來越多,就是這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筑因為暫時沒有恢復電力供應造成家中無水的情況!原因是因為自來水廠供水的壓力大概是只能到達7樓,7樓以上則需要通過二次加壓,才能到把自來水送到7樓以上的樓層,由于這些小區供電暫時沒有恢復,造成了居住在7層以上住戶家中沒有自來水!所以說大部分高層建筑中沒有自來水和自來水廠并沒有多少關系,只和本小區供電是否恢復有直接關系!電來了自來水也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