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時間定于4月18日(星期日)。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可于5月21日起,通過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警察學員招考專題網站查詢。其中,定向招考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的,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四)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參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包括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和體能測評。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由招考單位通知,可于5月24日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再次確認。考生在網上進行面試確認后,招考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以及學歷證書原件和有關招考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考條件的,招考單位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期間,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由招考單位組織體能測評,考生須參加并通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
四、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進入體檢范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參加體檢。
(二)體檢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任職資格等進行綜合考察。
五、錄取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將在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警察學員招考專題網站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上海公安學院發送入學錄取通知書。
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時還參加了本市2021年度公務員招錄考試或其他公務員類招錄考試,且已進入錄用程序的,本次人民警察學員招考程序自動終止。
六、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簡章》。
七、在校待遇
學員學制一年半。學員入學后,著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規定,本人承擔40%服裝費)。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和醫療保障制度。學員在校期間不具有公務員身份。
八、畢業與就業去向
在堅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辦學原則下,嚴格實施警務化管理和警察專業化教學訓練,嚴格各項考核與測評。對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專業技能或體能素質不能達標的學員實行淘汰制。
學員合格畢業后,由上海公安學院頒發學歷證書,并由上海市公安局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定向分配工作。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九、疫情防控
結合國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勢,招考專題網站將在3月31日左右發布考試實施具體防控要求,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隱瞞旅居史和接觸史、自行服藥隱瞞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8. 上海今年招警察公示名單
會有的,查到了就取消資格
9. 上海市招錄人民警察公告
參考2020年國考公告報考條件,如下;
(一)招錄對象
1、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定向招錄培養或在職委托培養的除外)。
2、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和國家重點科研院所中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名條件
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專業能力,嚴格黨風廉政要求。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部分職位可招錄共青團員),政治立場堅定,對黨絕對忠誠,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公安事業;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參加組織生活;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脫產取得相應全日制學歷和學位;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職位要求專業條件為報考者最高學歷對應專業;
3、2020年應屆博士畢業研究生應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須在27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應屆本科生須在24周歲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繁重艱巨的公安工作;
4、在職人員必須為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和國家重點科研院所中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
5、招錄到人民警察崗位的,應當符合人民警察法規定的有關資格條件;招錄到非人民警察崗位的,應符合事業單位招錄法規規定的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相關工作經歷等,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具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
2、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團人員被開除、辭退或限期調離的;
3、組織、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相關活動的;
4、曾受過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7、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及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與外國人結婚的;
9、有6個月及以上非公派國(境)外留學或生活經歷的;
10、個人檔案“三齡二歷一身份”信息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有效進行考察的;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10. 上海招警公示名單在哪看
不可以。但是可以看到通過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