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短期勞務合同需要交社保嗎,法律分析:簽的勞務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給員工交社保的,一個月內短期勞動合同怎么簽,法律分析:短期勞動合同最低三個月,不包含試用期,如果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法律分析:簽的勞務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給員工交社保的。一、勞務合同一般是臨時的,類似承攬性質的,才是勞務合同,簽訂的勞務合同,雙方就不屬于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是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二、如果雙方之間是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則必須給勞動者購買社保,否則,用人單位的行為就屬于違法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一個月內短期勞動合同怎么簽法律分析:短期勞動合同最低三個月,不包含試用期,如果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者和用工單位有勞動關系的一種文件,它能有效保護簽訂雙方的權益,在簽訂時要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