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委托理財是證券、期貨等金融市場的投資管理活動,金融市場不是一個區域性的概念,因此很難為委托理財交易確定一個客觀具體的履行場所;特別是;委托理財案情復雜;地方法院的司法標準不同;這給判斷合同履行地或侵權地帶來了困難;此外,在司法實踐中,通常確認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的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而委托理財案件中的被告多為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其住所地與合同履行地重合,法律分析:委托理財案件的管轄是審判實踐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法律分析:委托 理財案件的管轄是審判實踐中的一個突出問題。由于委托 理財是證券、期貨等金融市場的投資管理活動,金融市場不是一個區域性的概念,因此很難為委托 理財交易確定一個客觀具體的履行場所;特別是;委托 理財案情復雜;地方法院的司法標準不同;這給判斷合同履行地或侵權地帶來了困難;此外,在司法實踐中,通常確認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的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而委托 理財案件中的被告多為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其住所地與合同履行地重合。因此,在委托 理財的案件中,總的原則應該是“原告是被告”,不宜規定合同履行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為管轄法院;如果有幾個被告,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所在地起訴;當事人可以約定解決爭議的管轄法院,但應當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范圍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民間 委托 理財的行為合法嗎folk委托-1/,多指自然人將自己的資金委托介紹給熟人介紹的公司或者個人理財,受托人往往承諾高額回報,但受托人無經營資格的,《民法典》第148條規定,當事人以欺詐手段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