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零時起對車輛行駛信息進行拍攝取證,并作為“開四停四”措施執法依據。“開四停四”7月份執法過渡期即將結束,8月1日開始正式執法,管理細則你搞明白了嗎,1日開始執法,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即“開四停四”管理措施7月1日正式實施,開四停四,只要是為緩解交通壓力而實施的一項政策,簡單點說就是你開了四天之后停四天,之后又可以上路駛4天。
1、開四停四是怎么樣算的?
“開四停四”7月份執法過渡期即將結束,8月1日開始正式執法,管理細則你搞明白了嗎?8月1日開始執法,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即“開四停四”管理措施7月1日正式實施。為便于市民熟悉《通告》措施,7月為執法過渡期目前,執法過渡期即將結束,8月1日起,對進入管控區域通行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廣州交警將進行拍攝取證7月份車輛行駛信息僅作為管理監測數據參考,將在7月31日統一做“清零”處理,
8月1日零時起對車輛行駛信息進行拍攝取證,并作為“開四停四”措施執法依據。廣州交警依托全市電子警察拍攝系統,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進行拍攝監測,電子警察設備會對該車輛每一次通行進行拍攝記錄,對于違反“開四停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相關行駛信息會被組合起來,通過車輛流水信息和相關圖片形成違法信息記錄,車輛違法情況一目了然。
管理措施主要內容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簡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開四停四”管控區域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云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期間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期間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期間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即在上述時間內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即無論行駛或停駛,均按停駛時間計算,違反管理措施如何計算和處罰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4天,行駛4天后,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必須停駛4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理措施。
對于違反管理措施的行為,將按產生違法行為的自然日數量計算其違法行為次數,每輛車每個自然日處罰1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每次處200元罰款,并記3分。溫馨提醒1.城市高速公路可正常通行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行經廣州市區內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的,不受“開四停四”管控措施管控,任何時間均可正常通行,
2.7月31日起查詢預約登記審核結果已經申請預約登記的市民,可于7月31日起在申請平臺查詢審核結果。3.違法通行被處罰后必須停駛滿4天非廣州市籍車輛違反“開四停四”管控措施的,當天仍被計算為在管控區域內通行,車輛必須停駛滿4天才能繼續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否則,車輛每次進入管控區域,每個自然日都將被處罰1次,
2、請問,開四停四,明天要開車出廣州,但是四天后要回怎么辦?
開四停四,只要是為緩解交通壓力而實施的一項政策,簡單點說就是你開了四天之后停四天,之后又可以上路駛4天。又進入下一個循環,(開4天之后停駕4天),如此往復,你在廣州時間是4天,如果想不違規罰款扣分,那最好的辦法是,在第四天你就要開車出廣州了,或者第四天之后你停止駕車,在廣州玩4天,之后再開車出廣州,這樣就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