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收入屬于免稅收入?增值稅不征稅收入有哪些項目增值稅非稅收入包括同時符合條件的行政單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增值稅不是應稅收入;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償等。企業的非應稅收入和免稅收入有什么區別?非應稅收入不屬于應稅范圍,也不屬于稅收優惠,不征稅收入有哪些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貼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的規定收取的會費;(四)有免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法律分析:非應稅收入的三個條件:(1)財政撥款;(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非應稅收入不屬于應稅范圍,也不屬于稅收優惠。企業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視為非應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扣除。
不納稅所得額的三個條件如下:1。企業能夠提供資金撥付文件,說明資金的專項用途;2.撥付資金的財政部門或者其他政府部門對資金有特殊措施或者具體管理要求的;3、企業的各項資金,以及用各項資金發生的費用,單獨核算。財政撥款是指政府在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時,根據年度預算安排的資金分配,如對農業、教育、醫療、環保、科技等領域的資金投入,可以表現為財政補貼和專項財政補貼。
根據可征稅性原則,如果一項收入是非盈利性或公益性的,就不應該征稅,所以就不應該對財政撥款征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收入;(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3、不征稅收入包括什么1,財政撥款;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企業取得的非稅收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專項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辦理。凡未按通知規定進行管理的,應作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企事業單位等主體得到相應的財政撥款,無論從收購目的還是資金性質來看,收益都具有突出的公益性。根據可征稅性原則,如果一項收入是非盈利性或公益性的,就不應該征稅,所以就不應該對財政撥款征稅。從政府的角度來說,如果對財政支出的分配征稅,變成財政收入,就好比左手發的錢,右手收回來,是對財政資金的循環征稅,不符合效率原則。
4、哪些收入屬于免稅收入?免稅收入包括: (一)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收入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專項資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二)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基金,存入個人銀行賬戶的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3)不計入損益的補助。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家補貼收入和其他補貼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財政部或者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不計入損益的,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有哪些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債務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三)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企業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視為不征稅收入。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所得。企業所得稅免稅所得包括:債務利息所得、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間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所得、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和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所得、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所得。
6、2019稅務部門征收的非稅收入有哪些法律主體性:上期我們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闡述了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中涉及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問題。本期探討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積金涉及的稅收問題,提醒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申報義務,正確使用票據。了解“兩項基金”減免政策《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綜合增值稅非稅收入包括行政單位收取的符合條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增值稅不是應稅收入;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償等。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是指在性質和來源上不屬于企業營利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承擔納稅義務,不屬于應納稅收入的收入。如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非稅收入。
7、企業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有哪些法律主體性:近年來,軟件企業經常想知道一個問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后,財稅類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按17%的增值稅稅率免稅: (一)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的收入;(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貼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的規定收取的會費;(四)有免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