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師的工資主要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有一種績效工資,就是所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部分隨工資走,每月固定額度發放,叫基礎性績效工資;另一部分是抽出單位每個人績效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三十,由單位制定方案進行再分配,這部分再分配的績效工資叫獎勵性績效工資。
1、對于教師績效工資,您怎么看?您認為績效工資能激勵教師嗎?
績效工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隨工資走,每月固定額度發放,叫基礎性績效工資;另一部分是抽出單位每個人績效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三十,由單位制定方案進行再分配,這部分再分配的績效工資叫獎勵性績效工資,你提的問題應該是針對獎勵性績效工資提出的。對于這個問題個人認為對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作用不大,有時候甚至打消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造成矛盾重重,為了利益勾心斗角!原因有三:其一這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是用教師自己的錢去再分配,有部分教師不能拿到自己那百分之三十的數額,甚至低的很多!這樣一來這部分教師(往往是非教學人員)不滿意,
其二每個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制定的都不太一樣,造成同一地區不同單位教師獎勵性績效差額太大!現在信息這么發達,互相一比較,同樣的一線工作得到的獎勵不同讓人心涼!其三在同一個單位獎勵性績效的方案制定也很難調動起教師的工作熱情,差距過大,得的少的人不愿意!差距太小又體現不出“獎勵”的意義!綜上所述,所以個人認為獎勵性績效就應該全額發放給教師!然后政府再拿出另外一部分錢進行獎優罰懶,由各地(至少是一個市或一個縣)制定統一的方案進行獎勵,這樣可能比現有的獎勵性績效更有激勵作用!。
2、教師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哪個更合理?
對于這一問題,想說幾點意見:一、教師的工資主要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崗位工資主要與職稱高低也就是工作能力或者崗位和職責有關,有的人也稱之為職稱工資。薪級工資主要與工作年限有關,績效工資中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也主要是與職稱有關(即所聘的崗位)有關,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單位進行二次分配,主要與工作量,也就是實績和貢獻有關。
這三方面的工資,既有與崗位職稱有關的,也有與工作年限有關的,還有與實績和貢獻有關的,基本照顧到了各個方面,二、在教師的工資中,薪級工資是最沒有意見的,因為,只要年底考核合格以上,第二年就可以晉升一個薪級,不管是領導,還是普通職員,都是這樣晉升的。這有點像吃大鍋飯的味道,到了時間就晉升,不管你評不評得上職稱,當不當得了領導,反正到了時間就晉升,皆大歡喜,
所以,大家對這個薪級工資是最沒有意見的。三、教師的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都與職稱的高低有關,與所聘的專技崗位等級有關,而職稱的評定,在教師中是有爭議的,職稱高工資就高,誰也都想評上職稱。沒評上的可能會說,職稱評定有貓膩,有的是憑關系評上的;有的說評上的人只是論文寫得好、教學教不好;還有的說沒評上是因為評定或推薦的規則有問題;有的還埋怨職稱的指標太少了,
說什么理由都有,但就是不說自己的能力和水平離職稱的要求還有差距。評上了職稱的教師很少會說職稱評聘有問題,因為他們已經因為晉升了職稱使工資也得到了一定的增加,他們也認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本來就應該評上這一職稱,他們也不會認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離職稱的要求還有差距,但是,不管怎么樣,職稱評有了一桿秤,只要評上了就可以晉升工資,不管對這桿秤有什么意見,只要這桿秤是標準的,是公平的,意見就會越來越少。
四、教師的績效工資可能有意見的更多了,首先是為什么要將屬于自己工資一部分的績效工資的30%拿出來進行二次分配呢?其次是,績效工資本來就是與實績與貢獻有關的工資,為什么要與職稱掛鉤呢?職稱高的人不一定就貢獻大、實績大啊,五、其實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都有合理的地方,也都有不合理的地方。世界上也沒有什么絕對合理的事情,只要能讓大多數人感到合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