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虐童事件視頻發布者王華禮被解聘,在社會上還是有一定負面影響的。經查,該視頻是王禮華利用非法獲得的虐童父母安裝的用于監管子女的攝像頭的賬號密碼,在有關云平臺上登錄下載并編碼發布的,絕大多數人都對王禮華感到不平,認為他明明是揭發犯罪行為的英雄,怎么反而被行政處罰呢。
謝謝誠邀!說之前,要感謝那個發布視頻的人,他這應該也算是見義勇為吧。首先,這是個很微妙的話題,說大可大,說小可小。不同于一般家暴,法律可以直接介入,畢竟,我們的法律還存在著不少漏洞,還有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打人者,乃父母,被打者,乃處于監護期的未成年人。在并沒有造成嚴重的肢體傷害的情況下,任何法律法規都好像不能給予刑事上的裁決吧?通過這事爆光之后,對小孩最好的方式就是能夠讓小孩處于陽光之下,接受大家的愛護,家長處于大家的監督之下,整個家庭處于和諧之中,
2、深圳虐童案舉報者不僅遭公司解雇,還面臨警方的行政處罰,你怎么看?
這個案件涉及到法制史上的終極問題,即可以用違法手段實現合法目的嗎?下面,我就簡單論述一下這個問題。去年12月22日,一段疑似虐童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一名身穿校服的小女孩多次遭到一對成年男女推搡、摔打、腳踹、撕扯頭發等暴力行為,場面令人十分揪心。隨后,深圳警方對本案立案偵查,并依法對這對父母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但與此同時,該視頻發布者王禮華也同樣受到警方傳訊。經查,該視頻是王禮華利用非法獲得的虐童父母安裝的用于監管子女的攝像頭的賬號密碼,在有關云平臺上登錄下載并編碼發布的,也就是說,王禮華本人也構成了侵犯他人個人隱私的違法行為,更何況王禮華本人事先并不知道這家人具有虐童行為,那么他偷看這家人監控視頻的初衷就讓人懷疑。
因此,整件事情概括起來就是這樣的,王禮華進行了偷窺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并在偷窺過程中發現了他人虐童的犯罪行為,然后將其犯罪證據公之于眾,當然同時也是他本人的違法證據。如今,虐童父母已經被刑事拘留,今后將會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而王禮華本人也因此被警方行政處罰,絕大多數人都對王禮華感到不平,認為他明明是揭發犯罪行為的英雄,怎么反而被行政處罰呢?但是我要問大家一句,一個人揭發犯罪的立功表現,能夠抵消他本人的違法行為嗎?畢竟他偷窺他人隱私確實屬于違法行為。
更進一步我想問大家,一個人通過犯罪行為制裁了另一個犯罪分子,那么他的犯罪行為就可以既往不咎嗎?比如甲故意殺害了乙,事后證明乙強奸過丙,那么我們能因為甲間接上為丙報仇懲罰了強奸犯,就因此對他既往不咎嗎?顯然上述結論是無法成立的,畢竟執法權由國家機關統一行使,任何人都不能“動用私刑”,也許大家覺得王禮華偷窺他人是很輕微的,不值得這么上綱上線地加以討論。
3、深圳虐童事件的舉報者被開除,你怎么看?你覺得合理嗎?
深圳虐童事件視頻發布者王華禮被解聘,在社會上還是有一定負面影響的!畢竟王華禮暴露在公眾面前的是揭露了家暴事件,挽救了一個小女孩被虐待!他做的是一件符合人理道德的一件好事!人們不會去深究視頻的來源!人家在自己家里打小孩,你有先知先覺嗎?這中間就包含了個人動機!做好事的出發點是什么?如果處于個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去窺探別人的隱私,順帶牽出了虐童事件,做了一件救小女孩于水火的好事!好事歸好事,非法盜用資料,窺探別人隱私觸犯了法律也是不能以功代過的!所以,對于當事人王華禮來說,眾人的贊揚和法律的懲戒都是應該領受的!這充分顯示了法制社會是褒貶分明的社會!同時告戒人們:陽光下的美好不能掩蓋黑暗中的丑陋!,
4、你怎么看待深圳父母虐童事件?
通過我看了這個視頻,我覺得孩的父母,打孩子做得太過分了,孩子畢竟是你親生的骨肉,為什么舍得下的手打孩子呢?孩子犯了什么錯誤?孩子讓你打怕了,就是別人也舍不得打孩子,何況你們是親生的父母,真是豬狗不如,簡直是畜生。小貓小狗生出的崽子也有親情,你們做父母都有神經病嗎?如果你不想養孩子,干嘛要生孩子?生了孩子就要好好的撫養孩子,關心孩子,愛護孩子,干嘛用暴力手段打孩子呢?我的看法孩子的父母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判他個三年五年,孩子不能由它親生父母撫養,如果孩子繼續在父母身邊,如果有一天,親生父母把孩子打死,一條幼小的生命就凋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