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車庫進水,車輛被淹的新聞估計大家都有所聞過,這不,在鄭州的航空港區,又發生了車主車地下車庫被淹的事件。鄭州航空港區錦繡御園小區,由于地下室車庫旁邊的管道漏水,導致地下車庫積水嚴重,有多輛車主私家車被淹,損失慘重,小區的建成地下車庫的使用,應該是通過驗收合格才能被業主使用的,而一般地下車庫都有排水管道,為什么沒有發揮作用呢。
1、鄭州一小區地下車庫成河,10余輛車遭淹,對此你怎么看?
關于車庫進水,車輛被淹的新聞估計大家都有所聞過,這不,在鄭州的航空港區,又發生了車主車地下車庫被淹的事件:鄭州航空港區錦繡御園小區,由于地下室車庫旁邊的管道漏水,導致地下車庫積水嚴重,有多輛車主私家車被淹,損失慘重。車庫本是私家車的庇護所,怎么會發生被淹的事故呢?小區的建成地下車庫的使用,應該是通過驗收合格才能被業主使用的,而一般地下車庫都有排水管道,為什么沒有發揮作用呢?發生這樣的問題,作為物業,應該在平時加強管道的排水巡查力度,發現問題馬上維修,積勞成疾才會出現大問題大事故,下水管漏水排水通道堵塞等等其實都是小問題,只要注重巡視管理就能解決的,
而對于在多雨水的季節,更應該加強防范;業主也應該提高警惕,及時把車輛等個人財產放置到合適安全的位置,把損失減少到最小化。對于這個事故,目前,空港片區指揮部召集辦事處、置業公司、航空港水務發展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負責同志,在社區服務中心,召開事件善后處理工作協調會議,且已經委托了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車輛進行損失評估,給業主一個滿意的答復,
2、鄭州奔馳堵出口致全車庫車輛被淹,依據法律該如何處理?
這事兒目前挺熱的,主要原因是這名奔馳車主的行為實在匪夷所思。事情發生在鄭州暴雨當天,這名奔馳車主為避免自己的奔馳車被淹,將奔馳停放在車庫門口最高點,擋住了整個車庫門口,其他車輛想開出來,與奔馳車主協商半天,都沒有結果。事后,除了這輛奔馳車,其他車都被淹了,從法律上來說,奔馳車主需要承擔的責任可以從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三個方面來考慮,我分別展開說一說:一、民事責任從民事責任角度,奔馳車主需要承擔責任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奔馳車主將車輛停放在車庫出口處,擋住了其他車輛的出行通道,顯然是存在過錯的,而且這一過錯導致其他車輛無法開出自救,被雨水淹沒受損,給其他車主造成了損失?!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倭鍡l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奔馳車主需要對車庫中被損壞的車輛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在承擔賠償責任時,奔馳車主需要賠償的是與他的堵車庫行為有因果關系部分的損失,也就是當天晚上具備移車意愿卻被堵住的車主的損失,
如果是車主在外地,根本不可能移車,那么不管奔馳車有沒有堵住車庫門口,車主都不可能移車,那么其損失與奔馳車之間顯然是沒有因果關系的,也不能向奔馳車主索賠了。當然,這些被淹的車輛,如果買了車損險,損失是可以向保險公司主張的,而保險公司賠償之后,獲得了代位求償權,可以向奔馳車主追償。二、行政責任奔馳車主將車堵住車庫門,在其他車主向其打電話,要求他移開時,仍然拒不移開,構成事實上的攔截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币虼?,警方可以考慮認定其行為屬于治安違法行為,對其進行拘留并罰款,
三、刑事責任有人提出奔馳車主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確實,奔馳車主明知其車輛堵住車庫后,可能造成其他車輛被淹沒,卻仍然停放在車庫門口,并且在其他車主打電話要求移開時,仍然拒不移開,最終造成眾多車輛被雨水淹沒損壞,在主觀心態上,對毀壞他人財物具有間接故意,而且其造成的財物損失數額顯然超過了5000元,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完全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