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在崗職工來講,喪葬補助金的辦理由用人單位協助死者家屬辦理,由于喪葬補助金是由社保部門來支付,屬于社會保險待遇的一種形式,辦理的地點還是參保地所在的社保局;退休人員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由家屬負責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門辦理。一是在崗職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金;二是退休職工死亡以后的喪葬補助金。
1、喪葬費在哪里領,怎樣辦理?
喪葬費在哪里領,怎樣辦理?對于喪葬費我們又稱為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是作為參加職工社保的職工應該享受的一種待遇,即凡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不管是在職的還是退休的,死亡以后都會享受喪葬補助金的待遇。喪葬補助金的領取分為兩種方式,一是在崗職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金;二是退休職工死亡以后的喪葬補助金。我們統稱為死亡待遇,
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死亡待遇除了喪葬補助金以外,還要享受撫恤金待遇。雖然同是死亡待遇,在崗職工和退休職工死亡以后還是有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體現在非因工死亡和因工死亡兩個方面。作為在崗職工來講,既有因工死亡也有非因工死亡兩種情況,對于因工死亡的人員,需要按照因工死亡的待遇標準來發放喪葬補助金。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的差別是非常巨大的,
因工死亡主要看是符合工傷認定的標準,工傷主要是指在工作崗位上死亡或是因為工傷事故而死亡,視同工傷包含了三種情況,即一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是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或是死亡的;三是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通過工傷認定,如果符合因工死亡或是視同為工傷死亡的人員,享受工傷死亡的待遇,工傷死亡的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區6個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在用人單位計算死亡待遇時,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辦理,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單位,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
領取手續的辦理由用人單位協助家屬到當地社保局辦理,非因工死亡的人員的喪葬補助金,既包含了在崗職工,也包含了退休人員。對于在崗職工來講,喪葬補助金的辦理由用人單位協助死者家屬辦理,由于喪葬補助金是由社保部門來支付,屬于社會保險待遇的一種形式,辦理的地點還是參保地所在的社保局;退休人員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由家屬負責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門辦理,
辦理時需要提交死亡的醫學證明、身份證明、火化證明和村社或是社區出具與死亡人員關系的證明等。非因工死亡由于屬于自然死亡或是因病死亡,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比較低的,像重慶等地是每人2000元,有的地方時是每人3000元,也有的是1500元,除了喪葬補助金以外,還要注意同時辦理撫恤金,撫恤金才是補助的大頭,一般最高的是按照本人養老金或是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的標準進行補助。
2、農村無房,百年之后在哪里辦后事?
既說無房,那么有宅基地也行,可以在自家宅基地上辦喪事,不過,房和宅基地是相聯的,無房了,宅基地兩年以后也要被村里收回。這樣你就無法在農村辦理后事了,尤其是辦喪事風俗特講究,只要不是自己的地方,那怕是親弟兄的地方,也不會讓你辦!所以這也是為什么農民進城了,卻還要在家鄉保留宅基地的原因之一。今天問題講明農村無房了,也就等于說無宅基地了,農村辦后事也別指望了,
只有人去世后,直接將靈柩運到自己承包地里埋葬了。你人住在城里了,辦后事的地方只有在小區院里了,由于小區內的場地屬公共所有,如要辦理后事,肯定要有與大家協商的問題,臨大街的住戶,也有在街道上辦的,占去了半道街,影響了交通,這也有與政府,交警協商的問題。以上兩種情況,如果能協商好,就能辦,如果協商不好,那就一定辦不成了!原本喪事提倡簡辦的,如果真遇到場地困難之事,就別指望國家立法了,也別指望政府給安排地方了,簡辦將是唯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