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果滿足以下條件退房:雙方僅簽訂了定金協議,尚未成立買賣合同,是退房;已簽訂銷售合同但未實際履行但已達成共識,可退房;合同已簽訂并部分履行,但賣方違約,可退房;過戶已完成,但發現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退房,法律分析:房屋認購后,如果賣方違約,可以直接申請退房。
是如果滿足以下條件退房:雙方僅簽訂了定金協議,尚未成立買賣合同,是退房;已簽訂銷售合同但未實際履行但已達成共識,可退房;合同已簽訂并部分履行,但賣方違約,可退房;過戶已完成,但發現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退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條: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能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由第三人履行的費用。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價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房屋認購后,如果賣方違約,可以直接申請 退房。根據購房認購合同的約定,每逾期一天,開發商將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或者六個月,購房人可以支付退房,開發商要承擔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這個比例太低了,不足以彌補購房人的損失,也不會約束開發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以下簡稱《民法》)第七百二十九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法律后果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哪些情況可以 申請 退房可以是退房以下情況:雙方同意;逾期交付超過一定期限的;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無法修復或者修復后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因開發商過錯,不能按合同約定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面積誤差比的絕對值超過3%;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原因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三)一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