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哪些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又稱建筑安裝合同,主要條款有: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圍和內容;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雙方相互協作事項;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哪些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又稱建筑安裝合同,主要條款有: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圍和內容;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雙方相互協作事項;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條款: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2、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3、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等。
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條款: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2、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3、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等?!督ㄖā返诙艞l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又稱建筑安裝合同,主要條款有: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圍和內容;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雙方相互協作事項;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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