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邏輯解釋邏輯解釋是指采用形式邏輯的方法分析法律結構,以求得對法律的確切理解,在一些有爭議的法律問題上,解釋者往往同時使用多種方法法律解釋方法,法律分析:(1)法律確定的國家機關或個人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對法律進行解釋,法律解釋的方法,法律解釋的方法是解釋者在進行法律解釋時為了達到解釋的目標所使用的方法。
定義法:用簡明通俗的語言對術語類詞語注釋或說明。如“自然力”就是可以用來代替人力的自然界的動力,如“風力”“水力”;“歸省”就是回家看望父母比喻形容法:有些詞不好下定義,就用形容和比喻加以說明。如“襤褸”形容衣衫破爛;“驚濤駭浪”比喻險惡的境遇或尖銳激烈的斗爭合成法:先逐詞解釋,后綜合概括。如,謹嚴:謹慎嚴密。肆虐:任意地干殘暴的事。肆,任意地干;虐,殘暴對換法:用熟悉的、已懂的詞語來解釋不懂的詞,或用反義詞加上否定詞來解釋。如,崎嶇:不平坦。闌干:欄桿探源法:指出詞的來源,說明它的原義,進而辨明它的`引申義或比喻義,注意古今詞義的差異。如,一鼓作氣:比喻趁勁頭大的時候一下把事情干完意符法:就是利用形聲字的意符來釋詞
法律分析:(1)法律確定的國家機關或個人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對法律進行解釋。(2)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憲法和法律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補充規定的問題所進行解釋;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針對地方性法規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補充規定。(3)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審判和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所進行解釋。(4)指由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針對不屬于審判和檢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所進行解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3、法律解釋的方法法律解釋的方法是解釋者在進行法律解釋時為了達到解釋的目標所使用的方法。1、文法解釋文法解釋是指對法律條文的語法結構、文字排列和標點符號等進行分析,以便闡明法律的內容和含義,2、邏輯解釋邏輯解釋是指采用形式邏輯的方法分析法律結構,以求得對法律的確切理解。3、系統解釋系統解釋是指分析某一法律規范在整個法律體系和所屬法律部門中的地位和作用,來揭示其內容和含義,4、歷史解釋歷史解釋是指通過對法律文件制定的時間、地點、條件等歷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過將這一法律與歷史上同類法律規范進行比較研究來闡明法律規范的內容和含義。5、目的解釋目的解釋是指從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上述這些方法,有時是綜合使用的。在一些有爭議的法律問題上,解釋者往往同時使用多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