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過期藥品當成垃圾扔掉,是絕大多數人對待過期藥品的處理方式。英、法、德、美等發達國家一般在其《環境保護法》《廢物處理法》等法律中將過期藥品作為危險廢物進行處理,基本規范了過期藥品的回收工作,對于過期藥品,我國交由藥監部門統一處理,藥店在回收過期藥品時,藥店藥師要主動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強調過期藥品對環境、人體健康的危害,引導合理處置過期藥品。
1、家里過期藥品怎么處理?
把過期藥品當成垃圾扔掉,是絕大多數人對待過期藥品的處理方式。但是藥品畢竟不是普通垃圾,如果隨意丟棄,大多數過期藥品容易分解、蒸發,散發出有毒氣體,造成空氣、土壤和水源環境的污染,此外,還可能直接危害人體健康。就拿青霉素來說吧,如果自行處理,防護不當或散發到空氣中,可能會造成人體過敏;粉針劑藥品則會造成皮膚潰爛等,
過期藥品已被明確列入“國家危險廢物目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也明確規定廢棄藥品及其包裝物是有害垃圾。過期藥品屬于重要環境污染源,不能作為一般生活垃圾處理,不能隨意丟棄,如何正確處理過期藥品?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將過期藥品送至就近藥店,藥店有專門的廢棄藥品回收箱,再由藥店上交到各地區食藥監管部門進行集中銷毀。
2、藥店是怎樣處理過期藥品的?
劣藥藥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將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劣藥論處,但沒有明確如何回收和處理。銷售劣藥須承擔行政責任或者承擔刑事責任,過期藥品已被明確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藥物、藥品是指生產、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失效、變質、不合格、淘汰、偽劣的藥物和藥品。
過期藥品回收相關法律法規現狀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中并未對過期藥品回收事宜進行規定,更未規定藥品回收的主體部門,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醫療廢物的處置方式,但過期藥品并未納入醫療廢物范疇。對于過期藥品,我國交由藥監部門統一處理,
不同過期藥品回收上來之后,要根據藥品的不同狀態合理確定處置方式。對于過期有利用價值的藥物,交給有關部門或實驗室制作緩蝕劑;對于過期無利用價值的藥物,一般讓有能力處理過期藥品的垃圾處理場進行統一焚燒處理,要建立健全過期藥品回收法律法規,形成部門協調機制2015年全美藥房總銷售額達到了四千億美元,但是其中卻有重達280萬鎊的過期處方藥被廢棄了,這是一個極其浪費的行為,也引起了社會關于過期藥品回收和處理的廣泛關注。
,這一現象導致的嚴重后果就是在2015年有超過60萬的患者因為濫服過期處方藥而被抬進急診室,有85%的患者產生了嚴重的中毒現象甚至是死亡,其中以兒童和青少年患者人數最多。通常過期藥品會被人們儲存在家里,扔進垃圾桶或者干脆直接沖進馬桶中,藥品中的多種化學成分使得很多魚類和水生動物的性別發生了變化,嚴重干擾到了整個生態系統的正常運轉,
我國曾發生過因誤食過期藥品而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事件,也曾因集中焚燒過期藥品而造成空氣、農產品和水資源污染導致70人出現不良癥狀,這些事件反映我國過期藥品的回收、處置等環節均存在問題。英、法、德、美等發達國家一般在其《環境保護法》《廢物處理法》等法律中將過期藥品作為危險廢物進行處理,基本規范了過期藥品的回收工作,
其過期藥品回收項目一般由政府、藥品生產或銷售企業資助,由藥師和藥店充當回收主體,采取定點、定期或郵寄等方式回收,然后分類進行處理或在垃圾場填埋、焚燒。我國過期藥品回收相關法律法規尚屬空白,亟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環境保護、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部門進一步研究并提出建議,制訂相關法律法規來規范過期藥品回收工作,主要發揮廣大協會、社會藥店、醫院藥房等方面的作用,
要充分發揮藥師用藥指導作用,引導合理用藥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充分認識藥師在促進合理用藥、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中的重要地位和社會價值,發揮藥師的用藥指導作用,利用藥師的專業優勢,對處方進行審核,配發小劑量藥品,及時約談不合理開藥的醫師,杜絕“大處方”“大檢查”,防止藥品濫開濫用。藥店在回收過期藥品時,藥店藥師要主動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強調過期藥品對環境、人體健康的危害,引導合理處置過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