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這部憲法的名稱中雖然含有“Da日本帝國”的字樣,但并不是當時日本的正式國號,直到昭和十一年(1936年),日本的國號才正式統一為“Da日本帝國”,后來“日本”、“日本”、“日本”、“日本帝國”、“Da日本帝國”都用上了,爾來“Da日本帝國”也被稱為“戰前日本”或“帝國日本”我們稱日本為“小日本”,是因為日本國土面積比較小,日本人比較矮。
Da 日本帝國是日本從1868年到1945年的官方名稱。1867年11月9日(慶應三年10月14日),德川幕府第15代將軍德川慶喜將權力交還給剛剛登基的明治天皇。1868年1月3日(慶應三年12月9日),朝廷頒布了恢復古法的圣旨。根據詔書,以尋求門簾的薩摩和常州宗族的領導機構為中心組成了新政府,天皇正式掌握了政權。1889年,日本改國號為Da 日本帝國,國家元首為天皇,政治制度為君主專制制(君主立憲制),逐漸設置內閣和議會。后來“日本”、“日本”、“日本”、“日本帝國”、“Da 日本帝國”都用上了。直到1936年(昭和十一年),國號才正式統一為“Da-”1946年,即二戰結束后的一年,戰敗后的日本形成了新的舉國體制,國名改為“日本”。爾來“Da 日本帝國”也被稱為“戰前日本”或“帝國日本”
我們稱日本為“小日本”,是因為日本國土面積比較小,日本人比較矮。而且我們對日本人很反感,特別是對他們,所以我們叫他們“小日本”,就是看不起他們的意思。但日本人不這么認為。他們認為自己是一個強大的民族,祖先強大,經濟強大,民族優秀,所以有優越感,敢于侵略別國。兩個不同的名稱只是兩國對日本的一種態度。
Da日本帝國1989年提出。《Da 日本帝國憲法》是日本第一部建立在近代憲政基礎上的憲法,于1889年2月11日(明治22年)頒布,1890年11月29日(明治23年)生效。在很多情況下,這部憲法也被稱為明治憲法或帝國憲法。對應日本現行有效憲法,常被稱為“舊憲法”。這部憲法是由天皇親自提交給黑田東彥首相頒布的,即所謂的“欽定憲法”。值得注意的是,這部憲法的名稱中雖然含有“Da 日本帝國”的字樣,但并不是當時日本的正式國號,直到昭和十一年(1936年),日本的國號才正式統一為“Da 日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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