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和監委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檢察院轉隸紀委監委工作后有“一多一減”,縣委紀委派駐機構,作為縣委紀委派出機構,編制人事在紀委,人在派駐單位上班,轉隸紀委監委后,雖然從事的工作還是專項業務,但因為紀委監委本身領導職數比較多,且和地方機關的交流比較多,轉型比較容易,個人晉升空間實際上比在檢察院要拓展不少。
1、紀委監委公務員提拔快嗎?
毫無疑問,紀委監委公務員的提拔速度在同地區的所有部門中是位居前列的,原因主要有4個:單位規格高、領導編制多、人員流動快、上級抽調多。首先,談一下單位規格和編制數量,以地級市為例,市紀委與市委一樣,是由市黨代會選舉產生的獨立組織,而不是市委的職能部門。市監察委雖然由市人大選舉產生,但和市紀委是合署辦公,“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市紀委監委的機構規格為副廳級,
所以,與其他常委部門不同,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這個崗位本來就是副廳級,任免權在省委,并不屬于個人高配。而且,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的法定級別為正處級,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的法定級別為副處級,審查調查室、監督檢察室的主任也往往高配到副處級,同時,市紀委監委在各個市直部門的派駐紀檢監察組也都是副處級機構,數量往往會有30個左右。
另外,還有正處級的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委巡視組,雖然屬于市委的職能部門,但是前者直接設在市紀委,后者主要也由市紀委統籌管理,因此,市紀委監委大約有10個正處級職務,50多個副處級職務,科級職務更多,如此寬裕的職數,在所有市直部門中是排名第一的。不管是職務提拔也好,還是職級晉升也罷,盤子大了,競爭壓力就小了,
其次,談一下人員流動情況。毫無疑問,18大以后,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視程度拔高了一個層級,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壓力、工作強度也大了很多,隨之而來的,發展前途也明顯高看一線,大批紀檢監察干部走出紀檢系統,到其他領導崗位發光發熱。以市紀委監委干部為例,既可以下放到縣紀委監委擔任領導職務,也可以調到其他市直部門擔任領導職務,還可以去縣市區擔任黨政領導職務,不再局限于系統內的一畝三分地,
最后,談一下上級抽調情況。現在,巡視、巡察工作是紀委的核心工作之一,但是各級紀委監委的力量是有限的,往往需要從下級抽調精干人員,因此,在巡視、巡察工作中表現優秀的人才就進入了上級的視線范圍之內,抽調結束之后,往往直接辦理借調手續或調動手續,這樣的例子也是不勝枚舉的。如果你是有心人,可以關注一下各級組織部發布的任前公示信息,可以清楚地看到,紀檢監察干部在其中所占的比例是不小的,由此可見紀委監委的提拔空間有多大,
2、紀委監委事業編會怎樣改革?
紀委和監委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現在省市縣監委都已經在年前左右掛牌成立。據我所知,部分監委辦公人員由司法系統和紀委系統整合,但是事業編制在我們縣(西部地區)整合不進監委編制,可能有些地方不一樣~當然,事業編制屬于聘用制,而行政編肯定要強于事業編,行政編的待遇好一點,比如我就比事業編多了車補,而且提干機會大于事業編(大多數來講,你懂的!),但是事業編的工資以職稱來衡量,后期遠高于行政!,
3、從檢察院轉隸到紀委監委工資待遇有變化嗎?
2018年黨政機構改革后,檢察院的反貪反瀆職能整體劃到紀委監委,部分原來從事該項工作的檢察院工作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到紀委監委任職,從檢察官變為了監察官,在很多方面都發生了明顯變化。第一是身份管理,雖然都是公務員序列,但檢察官是由人大任命的司法機關人員,和兩院一樣在職能上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人財物實行垂直管理,不受地方鉗制。
而紀委監委屬于地方序列,人員由紀委監委和組織部門管理,工資待遇由地方財政負擔,各種保障也都來自于本級,職能和管理關系與同級機關交織在一起,彼此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盡管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責是紀律監督,第二是工資待遇。這也是變化最明顯的,改革之處,各地均表示轉隸后待遇不會有大的變化,各方面都有保障,而且有一定的過渡期,下一步還有監察官專項補貼,以后晉升空間比在檢察院好等等,餅畫了一大堆,前景看起來很美好,實際上轉隸后工資待遇都降了,一方面是因為員額檢察官津補貼的減少占了大頭,而紀檢監察系統目前的業務津貼不足以對沖上述津補貼的損失,另一方面與監察官專項津補貼尚未落實到位有關,多重因素的疊加使得轉隸后的檢察人員收入普遍下降了一些,下降幅度基本上在1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