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電子信息檔案,并向貧困戶發放《扶貧手冊》,法律依據:《貧困人口識別標準及程序》第一條建檔立卡對象包括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法律依據:《貧困人口識別標準及程序》第一條建檔立卡對象包括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
法律分析: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準:即絕對貧困人口,相對貧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一般收入和高收入。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法律依據:《貧困人口識別標準及程序》第一條建檔立卡對象包括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通過建檔立卡,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2014年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電子信息檔案,并向貧困戶發放《扶貧手冊》。以此為基礎,構建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為精準扶貧工作奠定基礎
2、貧困生認定標準法律分析:家庭貧困、學習成績優異、在校表現突出、屬于單親家庭或者孤兒類型,家庭所在地處邊遠經濟較落后的農村地區,或父母下崗無固定經濟來源,以及屬于殘疾學生的,可以認定為貧困生。法律依據:《教育部、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中國殘聯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認定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對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本意見中的學生包括根據有關規定批準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幼兒;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學學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和預科生),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