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協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看,委員發揮作用的形式多種多樣,而提案所具有的廣泛性、經常性、規范性的優勢,使委員可以隨時以提案的方式,就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和中心任務及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參政議政,從發揮每一位委員作用而言,提案無疑是最佳的形式之一,也是委員盡責的具體體現,政協委員不寫題案會挨處分《關于充分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的實施意見》,對委員履行職能做了進一步規范政協委員必須要有提案嗎,法律分析:人民政協的基本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履行這個基本職能是每個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人民政協的基本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履行這個基本職能是每個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的權利和義務。從政協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看,委員發揮作用的形式多種多樣,而提案所具有的廣泛性、經常性、規范性的優勢,使委員可以隨時以提案的方式,就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和中心任務及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參政議政,從發揮每一位委員作用而言,提案無疑是最佳的形式之一,也是委員盡責的具體體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由于種種原因,以往一些委員只在全會期間參加會議,閉會后既不參加政協組織的各種活動,也不書寫提案反映民意,個別委員甚至以工作忙、事務多為由,連每季度一次的委員活動組學習也不參加,只作“掛名”委員、“榮譽”委員,不能很好地履行基本職能。政協委員不寫題案會挨處分《關于充分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的實施意見》,對委員履行職能做了進一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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