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兒入戶怎么辦理,①合法生育:答:依據《北京市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規定: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給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手續,給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的手續有:①提交材料: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①合法生育:答:依據《北京市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規定: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②違反法律法規生育:答:依據《北京市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規定: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持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證明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法律分析: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辦理材料: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如下:第一步,先去醫院拿出生證明;第二步,需要提前準備的資料如下,嬰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并復印其中一本結婚證;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嬰兒父母雙方戶口本并復印首頁和父母雙方當頁;超過一整年未落戶的還需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第三步,去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給寶寶上戶口
4、給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手續給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的手續有:①提交材料: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②需要攜帶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去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入戶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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