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從深圳到惠州,距離應該好幾十公里了,客觀上會對勞動者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按照你的說法,簽的是在深圳上班,那么你們當初勞動合同當中肯定是約定了上班地點的了,而且應該是在深圳的了,現在,你們公司要搬去東莞了,公司的人事有沒有找你談過呢,第一點,可以推定你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應該是惠州,一般勞動部門支持的合理調崗上限為本市范圍內,深圳地區只支持在本區內,可見這個范圍不合理,應該勞動合同上也沒有約定根據工作需要,同意調往惠州。
1、公司從深圳搬遷到惠州工廠,不去能得到賠償嗎?
一般合法的變更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一下幾點,才能被認定為用工自主行為:1、勞動合同有約定,用人單位有變更勞動合同的權利;2、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是基于生產經營需要的客觀原因;3、變更勞動合同后的工資待遇與原來相當;4、對工作崗位的調整不具有針對性、懲罰和侮辱性;5、變更后的工作內容是勞動者能勝任的;6、勞動合同變更后未對勞動者工作、生活造成較大影響;7、用人單位有進行書面通知,且與勞動者有過溝通協商;8、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無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
結合以上八條:第一點,可以推定你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應該是惠州,一般勞動部門支持的合理調崗上限為本市范圍內,深圳地區只支持在本區內,可見這個范圍不合理,應該勞動合同上也沒有約定根據工作需要,同意調往惠州,這點首先有問題。第二點,從深圳到惠州,距離應該好幾十公里了,客觀上會對勞動者生活造成較大影響,
2、深圳現在還有工廠招人嗎?
招工的工廠特別多,為什么呢?2020年疫情對所以的工廠打擊很大!甚至有些抗不住倒閉了!比如就像我們公司從2月11號就正式開工,每天都在招工,可是進來的新員工到現在也才幾十個人!并不是公司待遇福利不好,而是找工作的人越來越少,原因如下幾點吧!第一點:疫情的影響,讓很多人寧愿選擇先在老家隨便找點事情先做著,想著至少呆在家里安全,可沒想到一年過去疫情依然在。
第二點:網絡社會發展太快,現在這個年代滿地黃金只要你有能力,你就能掙大錢網紅主播買貨不管真假只要能掙錢,啥招都用!做自媒體的到處拍拍,搞的好也能掙錢,都是各憑本事!所以說想找工作輕而易舉的事,只看自己怎么選擇罷了!第三點:就像上面說的我們公司招工到現在差不多10個月也才招區區幾十人,待遇怎么樣呢?包吃包住每個月28天班下來也能拿到6000元左右在深圳也算中上等,可是來找工作的還是很少!總結:只要樓主用心肯吃苦肯定能找到合適自己的,大把工廠招工,行動起來!,
3、深圳有什么好的工廠?
深圳龍華/觀瀾/山西太原/河南鄭州富士康科技集團大量招工,(18-45周歲)進富士康科技集團請看下面↓(現在進富士康需要統一報名面試,請先把【姓名、手機號和身份證號碼(進哪個廠區)】發過來進行報名登記,然后安排面試進廠),報名成功會有富士康總部的面試邀請通知書發送到你的手機上!(內部推薦一律優先錄取)★《注:富士康內部直招不收取任何費用》☆入職流程:當天:(準時報到-統一體檢-面試-發廠牌飯卡-安排宿舍)第二天:(統一帶薪培訓-發工資銀行卡-與富士康科技集團簽定勞動合同)第三天:(統一集合分發部門,正式打卡上班)。
4、跟公司簽了三年合同,簽的是在深圳上班,現在公司要搬到東莞了,員工不愿意跟著去,如何向公司申請補償?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先回家把勞動合同找到,看看你們是否約定了上班地點,按照你的說法,簽的是在深圳上班,那么你們當初勞動合同當中肯定是約定了上班地點的了,而且應該是在深圳的了。那么現在,你們公司要搬去東莞了,公司的人事有沒有找你談過呢?公司現在搬遷,其實是屬于對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