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入讀學生為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的,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有無勞動保障卡或營業執照),分為2類。二、積分的核定積分的核定分三步進行,第一步,家長按規定時間在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上按自身條件選擇對應項目、類別填報相關信息。第二步,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入學資料與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比對,驗核材料后給予初審積分,并向家長發放書面回執(需由家長親自簽收);第三步,由學校、教育局將申請入讀學生資料分別報送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確認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學校再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在招生系統進行終審確定(與初驗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書面告知家長),系統自動生成終審積分,終審積分為新生錄取的直接依據,
三、積分的使用與公布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家長在規定時間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符合入讀條件但未被錄取到所申報學校的,由區教育局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調劑分流到周邊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蚬婷褶k學校,不接受或主動放棄調劑分流的申請入讀學生,教育部門原則上不再負責安排公辦學位。
凡在區屬民辦學校就讀并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享受政府發放的學位補貼,四、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深圳戶籍分為3類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范圍內,戶主是學生父母)——30分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26分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20分2.非深圳戶籍分為3類D:學生本人已辦理了居住證,且父母雙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戶籍—20分E:學生本人及父母均辦理了居住證——18分F: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25分五、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1.學區內購房分為6類A:購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購,父母人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40分B:購一手房2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后購房,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8分C:購二手房3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購,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6分D:購二手房3年以下(2011年9月1日后購,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4分E:購合法集資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30分F:購房,父母產權占51%以下的——30分2.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①兒童戶籍地址屬于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②兒童戶籍地址屬于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G:政府周轉房(屬于轉租戶的一律不予考慮)——20分H: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的戶口不在一起——20分I:租房5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09年8月31日前簽訂的,含單位宿舍)——15分J: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12分K: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9分L: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7分M:租房1年以下(租賃合同在2013年9月1日后簽訂的,含單位宿舍)——5分六、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8類A:獨生子女(含雙胞胎)——20分B:政策內第一胎——15分C: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罰款手續的)——13分D:政策內第二胎——10分E:政策外第二胎(有罰款手續)——5分F:政策外第三胎及以上(有罰款手續)——本項不計分G:父母一方及學生都是臺灣籍的——10分H:學生是臺灣籍的,父母親都是深圳或內地戶籍的——5分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10分2.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勞動保障卡或營業執照,分為2類A:雙社保(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或營業執照——10分B:單方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