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齡卻沒買滿10男,是該轉回戶籍地還是繼續按廣東標準延交。因為深圳市的規定是,如果在深圳已經繳納養老保險達到10年、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的,可以以個人身份繼續在深圳繳納職工養老保險,但是你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在深圳繳滿10年,既不符合在將深圳作為退休地的條件,也無法在深圳以個人身份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唯一的途徑是回老家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1、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齡卻沒買滿十年,是該轉回戶籍地還是繼續按廣東省標準繼續延交?
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齡卻沒買滿10男,是該轉回戶籍地還是繼續按廣東標準延交?如果作為我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是要轉回戶籍地繼續繳納,在老家辦理退休比較好。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沒有達到規定的最低15年繳費年限的,可以繼續繳費,直到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為止,那么由于你是在深圳繳納的養老保險,按照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的精神,如果已經和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由于養老保險繳費沒有達到10年,按照深圳特區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是無法以個人身份繼續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的,
因為深圳市的規定是,如果在深圳已經繳納養老保險達到10年、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的,可以以個人身份繼續在深圳繳納職工養老保險,但是你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在深圳繳滿10年,既不符合在將深圳作為退休地的條件,也無法在深圳以個人身份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唯一的途徑是回老家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但是按照(2009)66號文件精神,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交不夠10年,但是轉回戶籍地又存在男性超過50周歲,女性超過40周歲,不能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限制,因此只能回到老家以后,將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的憑證進行打印,回到老家開設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在老家繳納養老保險,待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這時可能已經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再將深圳的養老保險轉移歸集到老家,合并辦理退休手續;如果在深圳繳納了醫療保險的,也可以在老家繳納職工醫療保險,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深圳的醫療保險也可以轉回老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累計繳費年限達到戶籍所在地規定的繳費年限,退休后仍然可以享受醫保的退休待遇,
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養老金可能比深圳辦理退休要少幾十元錢,但是只要沒有在深圳定居的打算,在老家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都要方便很多,涉及到今后的退休驗證等都比較方便,特別是醫保退休,今后在老家看病就醫、住院都比較方便,不需要再去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會減少很多麻煩事情,在老家人熟地熟,辦起事情來也比較方便、快捷。
2、在深圳交了15年社保,回老家社保沒買了,還沒到退休年齡,退休去深圳領社保可以嗎?
你已經在深繳納了15年的社會保險(姑且認為你是繳納了15年養老保險了),因為回戶口所在地了(老家)而中斷了在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現未滿50歲,老家也未繳納社保,這種情況屬于靈活就業人員,需到55歲才能辦理退休。到達退休年齡55歲時可以帶上你的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以及戶口所在地社保機構出具的無參保證明到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辦理養老金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