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暴雨,目前已轉移避險約10萬人,洪災已造成鄭州市區12人死亡。自2021年7月17日以來,鄭州市連降罕見特大暴雨,造成鄭州地鐵發生積水等情況,鄭州地鐵啟動緊急響應機制,全面疏散乘客,天災我們不能控制,做為一個負責任的成年人,前段時間看到強暴雨來臨引起的河南鄭州,湖北隨州事件,為了全家人的安全,首先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1、鄭州暴雨,一奔馳堵在車庫出口造成全車庫車輛被泡,應該怎么處理?
首先肯定回答,該奔馳車主肯定要承擔責任,嚴重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近日,一段“鄭州特大暴雨時,某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一輛奔馳車堵住了停車場車庫的視頻”沖上了熱搜。到底是怎么樣的情況呢?事情是這樣的由于該奔馳車主生怕自己的愛車被水泡了,看到停車場出口有塊高地!于是開足油門,沖啊!將自己的奔馳車停在了這塊高地上,堵住了停車場的唯一出口,
期間,大家也與奔馳車主協商,看看能不能挪下車。誰料,奔馳車主死活不挪,愛咋咋地!結果悲催了,其他車都開不出來,全被水泡了!有人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奔馳車主好像做的也沒有錯??!嗨,你這三觀有問題啊,兔哥想告訴你,錯了!大錯特錯!在災難面前,這個奔馳車主樣子真丑陋!為了自己的私利,已經嚴重損害他人的利益。
不僅侵權了,違法了,甚至嚴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了!第一,有人說奔馳車主的行為應該是刑法上的緊急避險?兔哥想說,邊都沾不上,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顯然,奔馳車主的行為將其他車輛置于極其危險境地,而且其他車輛價值遠遠高于奔馳車,所以奔馳車主的行為與緊急避險不符,
另外,相反,如果物業或者其他人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將該奔馳車拖走或者損壞,倒是完全符合緊急避險構成要件。第二,奔馳車主堵了停車場出口路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了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也侵犯了其他業主的通行權利,對于其拒絕挪車行為,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屬于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奔馳車主沒有挪車,影響其他急需出庫避險的車輛通行被淹,造成停車庫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的,司法機關都可以奔馳車主追究其刑事責任,奔馳車主有可能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罪等罪名。最后,奔馳車主堵車行為,阻礙了其他急需出庫避險車輛通行,對此造成的損失,奔馳車主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如果對奔馳車主行為置之不理,也應該就擴大損失同樣需要承擔責任。
2、鄭州暴雨損失多嚴重?
看以什么來計量如果是生命,5號地鐵被淹,500多人被困,后來全部被救,就這個而言,我覺得其它損失都可以不考慮了。畢竟人活著,如果是財產不知道,我自己看到知道的,路上哪都是被淹的車子,底商鋪都是水。大商場被淹,醫院被淹,這些沒法計算,后面官方不知道會不會公布。但,實實在在的是幾乎每家每戶都有損失,車庫淹的太多了。
3、鄭州暴雨,人員損傷情況如何?
鄭州暴雨,目前已轉移避險約10萬人,洪災已造成鄭州市區12人死亡,自2021年7月17日以來,鄭州市連降罕見特大暴雨,造成鄭州地鐵發生積水等情況,鄭州地鐵啟動緊急響應機制,全面疏散乘客。此次強降雨造成鄭州地鐵5號線五龍口停車場及其周邊區域發生嚴重積水現象,7月20日18時許,積水沖垮出入場線擋水墻進入正線區間,造成鄭州地鐵5號線列車在海灘寺街站和沙口路站隧道列車停運,
18時10分,鄭州地鐵下達全線網停運指令,組織力量,疏散群眾,共疏散群眾500余人,其中1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5人受傷。7月20日,河南省遭遇極端強降雨,鄭州市多個國家級氣象觀測站日降雨量突破有氣象記錄以來歷史極值,7月21日3時,國家防總將防汛Ⅲ級應急響應提升至Ⅱ級,災情發生后,當地救援力量緊急開展救援,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