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隨同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流動人員戶口。當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或本人具備獨立立戶、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后,流動人員應及時將戶口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中遷出,有個朋友掛靠的就是集體戶,他特意到人才中心咨詢了下。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首先,一起看下關于深圳市公安局對于集體戶辦理時給的一份告知書,附件6:遷入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告知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務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3號)規定:人才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隨同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流動人員戶口。
對工作單位無集體戶口,且本人不具備獨立立戶或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的存檔人員,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提供過渡性質的集體戶口管理服務,當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或本人具備獨立立戶、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后,流動人員應及時將戶口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中遷出。按照以上規定,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僅接收市外遷入人員,不接收市內移居人員遷入,
當事人遷入我市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的.戶口卡有效期為兩年(2019年1月1日后遷入的,遷入日期為有效期起始日期,2019年1月1日前遷入的,簽署本告知書當天為有效期起始日期)。當事人符合市內遷移條件的,應主動辦理遷出,兩年期滿后尚未遷出的,系統將自動限制辦理戶政業務(辦理身份證市內遷移遷出市外注銷戶口業務除外),
深圳市公安局從上面的告知書,可以看出所有掛靠在人才中心集體戶的戶口卡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只有2年有效期,如果你是19年以前遷入的從19年1月1日開始計算到2021年1月1日。如果你是2019年1月1日后遷入的,就從遷入的那一天開始計算,還有是說,當事人符合市內遷移條件的,應主動辦理遷出,兩年期滿后尚未遷出的,系統將自動限制辦理戶政業務(辦理身份證市內遷移遷出市外注銷戶口業務除外)。
對于不符合遷出的,暫時還沒明確給出具體的方案,有個朋友掛靠的就是集體戶,他特意到人才中心咨詢了下。工作人員告訴說,這個政策是針對深圳有房或有投靠親屬或單位有集體戶的,如果有前面的地方可以掛靠就必須要遷出去,如果不遷會被強制遷出,因為派出所有記錄,但是如果除了集體戶沒有其他可以投靠的,就不需要太擔心,2年期限到了可以續簽的,具體的解決方案派出所還沒給出,等后續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