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
不需要流程,直接打電話告訴他們投訴的醫院和理由就可以。
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簡稱12345熱線),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由電話12345、市長信箱、手機短信、手機客戶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組成的專門受理熱線事項的公共服務平臺,提供“7×24小時”全天候人工服務。12345熱線可以提高為民服務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創新社會治理,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2. 解決醫療糾紛的五種途徑
可以的,全國公共衛生熱線電話就是為我們廣大民眾解決這個事情的,如果沒有給你解決,可以去當地的衛生局投訴,或者是撥打12345市民熱線電話投訴,詢問,解決…
3. 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有哪幾種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衛生部第三十號令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托的除外)。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4. 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找當地衛生部門,或者衛生主管部的市長,還有現在的媒體,不過沒證據最好是投拆衛生主管部門,當地的衛生局,他們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給院長壓力的。
一般醫院的大堂都有投訴電話,或者投訴信箱再有就是院長信箱之類的。一般的醫院的醫務科,醫務處一類的機構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機構,但是首先應該是有比較明顯的疑問。
5. 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
【醫療糾紛投訴的處理】
1、及時保留證據 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為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并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時保護尸體,并向所屬主管部門要求醫療鑒定。
2、處理過程 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會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防止病程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如病人死亡會主動提出尸體解剖,如果沒有,病人家屬應提醒。然后主管部門會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會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發生的醫療糾紛由批準開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3、處理后果 如系一般醫療糾紛,在調查后,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一般醫院都有醫療投訴辦公室,可以向其反應,如其搪塞,應要求見醫院領導。
4、醫院會將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 如確屬醫療單位問題,必要時予以經濟補償或賠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5、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建議患者或家屬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患者或患者近親屬可向醫院所屬的區醫學會申請,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6、如病人或家屬對一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仍然不服,則可訴諸法院 患者或患者近親屬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情況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有幾種
可以去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可以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根據《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全國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第二十二條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愿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擴展資料:醫療糾紛包括醫療、護理服務及環境設施等方面,醫院一般都設有統一的投訴管理部門,因此發生醫療糾紛,可以先去本醫院的投訴管理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并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去衛生局投訴部門進行投訴。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投訴,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屬等有關人員(以下統稱投訴人)對醫院提供的醫療、護理服務及環境設施等不滿意,以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醫院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要求的行為。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訴接待制度,設置統一的投訴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在醫療機構顯著位置公布醫療糾紛解決途徑、程序和聯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訴或者咨詢。
7. 醫療糾紛解決4種途徑
可以!但醫療糾紛處理有多種途徑,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只是其中一種!還有1、醫患雙方本著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在醫患辦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市衛生局醫政科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鑒定或醫療事故鑒定,并依據鑒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8. 醫療糾紛的解決辦法
發生醫療糾紛,首先可以醫患雙方進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的,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后會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組織工作人員展開調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調查研究后,衛生部門會給出處理意見,一般會再次協商調解。
協商不成的,會建議則建議患者或家屬訴諸三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如對三級鑒定結論不服,可申請復儀或二級鑒定。如仍不服,則申請復議和一級鑒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單位根據鑒定結論和有關法規及制度作出相應處理。如對處理結果仍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雙方自行協商、請求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都不是必經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9. 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
患者在門診診療過程中如與醫務人員發生糾紛,可通過正常途徑向醫院投訴。
首先,可向醫療糾紛發生所在科室負責人投訴,由其科室進行調解;調解未成者,可向門診辦投訴,填寫投訴意見表,并由門診辦進一步調解;調解仍未成功者,可向醫院院醫患辦進行投訴。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有醫患雙方協商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而現實中,訴訟往往是醫患雙方解決糾紛的首選途徑,患方在醫療糾紛中如何訴訟進行法律上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