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霄,男,1973年3月31日出生,漢族,大專學歷,籍貫運城市鹽湖區北城辦事處羊駝寺村,原系運城市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所駕校科科長,經公開審理,作出一審判決:數罪并罰為仝霄,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1年5月24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仝霄等提起公訴。
1、 仝霄的介紹仝霄,男,1973年3月31日出生,漢族,大專學歷,籍貫運城市鹽湖區北城辦事處羊駝寺村,原系運城市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所駕校科科長。1995年1月25日被原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7年8月20日,他被判處8年監禁。1998年1月5日被原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假釋,試用期至2000年6月3日。2010年7月23日,經運城市人民檢察院批準,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逮捕,2011年5月24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仝霄等提起公訴。運城中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經公開審理,作出一審判決:數罪并罰為仝霄,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