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條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方法分別是什么,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如動產質權、留置權等,所有權在其客體為動產時亦屬動產物權,法定動產物權包括哪些,動產物權是以動產為標的的物權。
物權法草案第四條規定:“物權應當公示。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人是該不動產的權利人,動產的占有人是該動產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法律規定不經登記即可取得物權的,依照其規定。”所謂“物權公示”,就是公示物的權利狀態,即物現歸何人所有,物上設有何種權種負擔,是否發生權利變動等。“公示”是物權變動的要件,動產以交付為公示方式,不動產以登記為公示方式
自交付起生效,也要根據情況考慮,登記對抗第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條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條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條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法律分析:1。能夠引起物權變動的民事法律事實有兩大類,一是物權法律行為,即物權行為,包括雙方物權行為和單方物權行為2.一類是物權行為以外的法律事實,包括生產、收益、繼承、時效、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或隱藏物等等3.物權的變更,就是物權的主體、客體或者內容發生了變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三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法定動產物權包括哪些動產物權是以動產為標的的物權。如動產質權、留置權等,所有權在其客體為動產時亦屬動產物權,動產物權在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及效力上與不動產物權均有不同。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式-交付,(一)現實交付:將物直接交由對方占有,現實交付是最為典型的交付形態。(二)交付替代:(1)簡易交付;(2)指示交付;(3)占有改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條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第一百一十六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