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級改革則是一種“換湯不換藥”式的改革,將以前的畜牧技術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改成了畜牧獸醫局,僅僅是變了一下名字,其管理模式和管理權限都沒有改變。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以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的“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中,明確規定撤銷原畜牧獸醫局,將其承擔的動物診療機構許可、職業獸醫注冊備案、獸藥經營許可等行政職能劃入新組建的農業農村局。
1、市縣的畜牧局會怎么改革?
市縣畜牧獸醫局是2005年國家要求進行獸醫體制改革后設立的,國家和省級分別設立的獸醫局,農業部下屬的獸醫局的單位的性質是行政編制,而省級的單位性質有些是行政編制,有些是參公編制。而市縣級改革則是一種“換湯不換藥”式的改革,將以前的畜牧技術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改成了畜牧獸醫局,僅僅是變了一下名字,其管理模式和管理權限都沒有改變,
由于市縣畜牧獸醫局的存在不符合現代化的農業管理模式,所以這次機構改革中其行政權力全部被剝離到農業農村局,僅留下了畜牧獸醫方面的技術服務功能,變成了一個單純的事業單位。市縣級畜牧獸醫局如何改革,可能各地區的情況都不相同,以我們甘肅為例來說,有些市依舊保留了畜牧獸醫局,比如說天水定西,他們將畜牧獸醫局升格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局,與農業農村局并列,
而他們下屬區縣的畜牧獸醫局,一般都改成了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或類似機構,變成了純事業單位。而另外一些市,他們是將畜牧獸醫局改成了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變成了純粹的事業單位,而下屬的區縣變成了純粹的畜牧獸醫站,像隴南市的畜牧獸醫局則是變成了畜牧獸醫站,這樣下屬的區縣也就只能變成了畜牧獸醫站。只是有個特例就是好多畜牧獸醫局以前是參公管理的,尤其是市級畜牧獸醫局大多數都是參公單位,個別縣級畜牧獸醫局也是屬于參公單位,按照改革前后不改變個人待遇的規定,他們依舊按照參公單位管理,只是將來參公單位如果取消的話,這部分的人的身份只能慢慢消化,
在各種行政職能上來說名義上行政職能都上交農業農村局,可是僅畜牧獸醫方面的行政職能就很多,像種畜禽管理、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動物檢疫等等有十六七項之多,而農業農村局一般行政編制也就十幾人或者二十多人,完全不能承擔,而且大多數都是技術職能,需要專業技術,因此一般來說還得農業農村局委托畜牧獸醫站的基層技術人員來操作,因此上也是屬于“換湯不換藥”,將來怎么樣,還得理順其關系。
2、基層畜牧獸醫站怎么改革?
畜牧獸醫站是鄉鎮七站八所之一,過去主要是負責給鄉鎮各村屯的家畜防疫檢驗、診療閹割等事項,隨著時代的發展,其工作職責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已由過去單一的防疫診療拓展為融合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畜牧產品安全、獸醫獸藥、動物飼料及添加劑等與畜牧獸醫相關的產品服務與監管于一體的職能體系。其機構性質也由過去的全民所有制機構,發展為國家機構編制部門認定的事業單位(1996年開展三定),少部分參公,絕大多數都列入公益一類事業范疇,由財政全額撥款供養,
管理方式實行條塊結合的雙重領導,人財物接受上級農業農村局管理(原畜牧獸醫局在2018年黨政機構改革中已并入農業農村局),行政事務接受鄉鎮管理。有部分地區已下沉職能將畜牧獸醫站劃入鄉鎮機構管理范疇,農業農村局只負責業務指導,從職責來看,鄉鎮畜牧獸醫站除了動物防疫等服務職責外,有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對鄉鎮畜牧獸醫及其衍生產品的監管,具有一定的行政執法職責,按照機構改革的要求,應該列入參公管理的范疇。
但實際上受鄉鎮機構和編制的限制,多數鄉鎮畜牧獸醫站都沒有參公,而是作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行使行政管理及執法職責,存在明顯的混編混崗現象,因此長期以來都有將鄉鎮畜牧獸醫站參公的呼聲,至今都沒有實現,目前,隨著鄉鎮機構改革的推進,不少地區的鄉鎮畜牧獸醫站已經被列入改革目錄,將其職能一分為二,一部分職責主要是指動物防疫監管職責劃入鄉鎮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和編制隨職能轉隸,實行綜合執法;其余職責全部并入鄉鎮新成立的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從事公益服務職責,不再保留畜牧獸醫站單獨機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