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慶勞動局電話多少?
勞動者在市內任何地點、通過以下任一渠道提出的舉報投訴信息均可實時反映到平臺上:
窗口舉報投訴
● 面對面溝通
勞動者可前往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服務窗口進行舉報投訴,當面反映訴求。
電話舉報投訴
● 快捷呼入
勞動者可直接撥打“12333”咨詢服務電話或我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電話提交舉報投訴信息。
網上舉報投訴
● 全天候受理:舉報入口
勞動者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在聯動處理平臺選擇網上舉報投訴,在線填寫有關內容后提交后臺處理。
“掌上12333”舉報投訴
● 互聯網+服務
勞動者可下載“掌上12333”APP,實名注冊登錄后在線填寫并提交舉報投訴信息。
2. 重慶勞動局電話多少
1、登錄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使用賬號和密碼登錄查詢。
2、撥打社保查詢電話12333,獲取個人賬戶余額信息。
3、持本人身份證明、社保卡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各市社保經辦機構)查詢賬戶明細。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網址:http://rlsbj.cq.gov.cn/
地址: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北區4號樓
電話:023-12333
備注:1、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系統只提供市級社保數據集中后的查詢。
2、您的初始查詢密碼為社會保障卡卡號后6位。
3、為確保您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安全,請撥打12333服務電話修改社會保障卡的使用密碼(初始密碼為 123456)。
3. 重慶市勞動局電話多少
一、重慶失業金按月領取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
3.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二、重慶失業金按月領取受理機關地址電話
各區分局失業保險科(重慶全市社保局失業保險科地址電話)
三、重慶失業金按月領取申請辦理程序
1、單位: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后,應為失業人員及時出具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及檔案于七個工作日內送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于收到失業人員有關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單位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單位應書面告知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2、失業人員:失業人員自原單位簽發有關證件之日起六十日內,持《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書》、單位出具的《重慶市職工介紹信》、本人身份證、1寸相片2張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萱花路318號勞動保障大廈3樓)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3、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存折按月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四、辦理時限
無需審核確認視同繳費年限的即時辦理;需審核確認視同繳費年限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
4. 重慶勞動局咨詢電話多少
可以撥打12333投訴有關勞動糾紛的事項,12333是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咨詢投訴電話,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
如需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要撥打114進一步咨詢。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②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并應有投訴人的簽名或蓋章。 (2)投訴人證明材料。投訴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提供原件核對);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注冊登記資料(確實不能提供的,經說明后可不提交)。集體投訴推薦代表的還需要提交推薦人簽章的推薦委托文書。 (3)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必要證據材料以證明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如證明勞動關系及與投訴請求有關的證據材料。具體事宜可以直接咨詢勞動局,以勞動局的要求為準。
5. 勞動局電話重慶市
重慶市的人事局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合并了,全稱是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一號
6. 重慶勞動局電話多少號
萬盛區勞動局 :(023)48271786
7. 重慶市勞動局電話是多少?
重慶市勞動局上班時間一般都是根據重慶市委、市政府下發作息時間通知的規定來執行的,即冬季作息時間和夏季作息時間因此重慶市勞動局一般冬季上班時間為上午九點至十二點鐘,下午兩點至五點半鐘,夏季上班時間為上午八點半至十二點鐘,下午兩點半至六點鐘。
8. 重慶勞動局的電話號碼
地址在: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一號乘245路或288路或166路公交直達新牌坊西公交站下車 步行250米就到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
9. 重慶市勞動局的電話
在重慶市本地報警無須加區號,可以直接撥打110。用手機撥打110時不用加區號。城區的有線電話報警都直接進入市局,遠郊區110報警臺受理本區縣的報警。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二十二條 110處警工作實行“一級處警”和“就近處警”、“分類處警”相結合的處警原則;特大城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適當的處警機制。 第二十三條 處警民警應當按規定著裝,警容嚴整,攜帶必要的警械、通訊工具等處警裝備;專職處警民警應當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災及醫療救護技能。 第二十四條 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后,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警情妥善處置。處警結束后,應當及時將處警情況向110報警服務臺反饋,并做好處警記錄。處警結果需要制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