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國家給的政策,但是實際執行中,困難不小呀,現在縣區正在機構改革,還沒有改革完成,所以各地市區一級的執法隊伍(城建監察)怎么改革尚無定論,都處于觀望態度。第一種是暫未改革,繼續保留現狀,還是作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屬的一類事業單位,受委托執法,例如廣東就是這樣,按照國家的規定,后續還是要進行改革的。
1、規劃局怎么改革?
不知道你說的是建設規劃局還是別的?如果是中國的建設規劃局,那中國各大城市的堵車問題,它就是罪魁禍首!這個局一點都沒有繼承祖宗在建設規劃方面的優良傳統,全盤西化,給中國建設走了很多彎路,造成巨大浪費和損失。主要體現在:建筑物沒多久就拆了;好多古建筑被拆了毀了糟蹋了!你說要對它進行改革?個人認為完全可以撤銷這個機構,為什么呢?規劃局其實可以不必成立常設機構,應該根據形勢發展需要,每十年或二十年成立一個臨時建設規劃委員會,直接由人大常委會從全國全省全市全縣選拔選調一批人臨時工作人員組成,
事情搞完了就撤銷,他們的職責就是把建設的規劃布局標準及要求、設計建設標準及要求、工藝標準及要求、建設技術標準及要求等等所有與之相關的都擬定出來,討論修改后報人大常委會審批通過。通過后委員會撤銷!以后政府要建設什么項目,根據方案來,符合人大通過的規劃設計建設法案的,在獲得土地之后都可以自行設計建設,怎么建設你也按照法案來即可,
然后人大補充兩個法案,一個是建設工程技術和材料的質量法案。規定兩條:一是建設方法人總經理永遠對建筑物質量負刑事責任;二是建設所用材料的生產者的法人總經理和建設方的采購者對其質量負刑事責任,啥意思呢?就是你這建設的房子無緣無故或者一點事就塌了垮了毀了,對不起,建設方、采購負責人和生產材料的單位負責人即法人和總經理直接逮捕!還有一個就是我們要把規劃局的這些東西都上傳到互聯網,讓所有人都可以查閱!另外一個就是所有大學建筑系土木工程系等都要學習這方面內容,特別是法案內容。
2、衛生監督所怎么改革?
衛生監督所是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轄的一個一類事業單位,受衛生健康委員會或衛生健康局的委托執法,主要受委托實施公共場所衛生,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學校衛生,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控等的衛生監督及監管,是一個地位比較尷尬的單位,執法文書蓋的章都不是自己的章,要蓋衛生健康局或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章,至于改革的方向,現在還不是很明確,但通過國內不同的地區可窺見已經有不同的改革方向:第一種是暫未改革,繼續保留現狀,還是作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屬的一類事業單位,受委托執法,例如廣東就是這樣,按照國家的規定,后續還是要進行改革的。
第二種是更名為衛生(計生)監督局,實際上只是換了一個名稱,仍然是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直屬單位,與第一種差別不大,第三種是成立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或者就直接是衛生健康局的一個內設科室,執行衛生健康法律法規,這與衛生監督所有了本質的差別,無需受委托執法了!目前重慶市就是這樣改革的,成立了衛生健康綜合執法隊伍。
第四種是成立縣區一級綜合執法隊伍,將衛生監督作為其中的一個支隊,遼寧就是這種改革方向。取消了事業單位的參公屬性,但保留參公人員身份和待遇,其實在這次新冠疫情,衛生監督隊伍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特別是配合疾控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方面,很多人不配合調查或隱瞞流行病學史只能找公安部門幫忙,衛生監督最多只能進行行政處罰!。
3、事業單位改革,市縣區的住建局下屬城建監察怎么改革?人員怎么辦呢?
2015年,中央印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隨后,各省市都陸續開始了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截止2018年底,全國幾乎所有市一級層面都完成了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城建監察普遍的改革方式是:城建監察從住建局(有些地市叫住建委)分離,劃歸為城管局的二級機構,人員統一整合到城管執法隊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