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基本含義包括:第一,文職人員沒有軍籍,是軍隊使用的社會人才;二是實行聘用制管理,通過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束對方的行為;第三,在全軍統一崗位工作,這是軍隊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四是崗位職責與軍隊同類崗位基本相同(-1/),履行相應的服務保障職能,面向社會招聘文職人員就業前要通過全軍統一考試,文職人員是按照規定編制受聘到部隊工作,履行現役軍官同類崗位相應職責的非現役人員,在軍隊文職系統中,聘用制適用于文職從社會上招聘的人員,文職人員聘用合同文本樣式由軍委政治工作部制定,必要時修訂,軍隊文職有編制。
法律解析:軍人文職不屬于軍隊,是指在軍民通用的軍隊編制崗位上從事管理和專業技術工作,不直接參與作戰,不適宜享受社會保障,是軍隊人員組成部分的非現役人員。文職人員在軍隊和社會生活中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五條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備的工作條件;(二)非因法定事由或者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被辭退、降職、開除或者處分;(三)獲得工資和享受福利、保險待遇;(4)參加培訓;(五)對機關和領導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六)提出申訴和控告;(七)申請辭職;(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2、 文職 干部和 文職人員的區別是什么文職人員是按照規定編制受聘到部隊工作,履行現役軍官同類崗位相應職責的非現役人員。其基本含義包括:第一,文職人員沒有軍籍,是軍隊使用的社會人才;二是實行聘用制管理,通過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束對方的行為;第三,在全軍統一崗位工作,這是軍隊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四是崗位職責與軍隊同類崗位基本相同(-1/),履行相應的服務保障職能,軍隊文職有編制。這是一種雇傭制度,在軍隊文職系統中,聘用制適用于文職從社會上招聘的人員。面向社會招聘文職人員就業前要通過全軍統一考試,考核合格的,由軍隊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文職人員聘用合同文本樣式由軍委政治工作部制定,必要時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465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