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職業疾病危害預警與通報系統;(3)職業疾病危害申報制度;(4)職業疾病預防控制宣傳教育培訓體系;(5)職業疾病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六)勞動保護費用和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七)職業危險因素檢測與評價系統;(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九)從業人員職業衛生監測檔案管理制度;(10)職業疾病危害應急管理制度(11)職業疾病危害事故管理制度(12)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十三)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職業危害防控體系,法律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用人單位職業疾病預防和衛生衛生部門的監督管理。
法律分析:1。認真貫徹執行職業危險源防控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層層落實職業危險源防控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2.建立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組織,配備專職職業危害預防專業人員負責職業公司的危害預防控制工作。3.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匯報本企業危害防治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情況職業積極聽取職工對本企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見職業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合理建議和合法要求。法律依據:《工作場所職業 衛生管理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用人單位職業疾病預防和衛生衛生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三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 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勞動者的工作條件。第四條用人單位是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造成的職業疾病危害負責。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全面負責。
法律分析: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 衛生保護。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 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證勞動者得到職業 衛生保護。工會依法對職業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與職業疾病預防控制相關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疾病防治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 衛生保護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 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證勞動者得到職業 衛生保護。工會依法對職業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與職業疾病預防控制相關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
3、公司企業需要建立哪些 職業 衛生 管理制度我之前回答過這個問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至少13項(12 1):(1)職業企業應建立疾病危害防控責任制。(2) 職業疾病危害預警與通報系統;(3) 職業疾病危害申報制度;(4) 職業疾病預防控制宣傳教育培訓體系;(5) 職業疾病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六)勞動保護費用和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七)職業危險因素檢測與評價系統;(八)建設項目職業 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九)從業人員職業衛生監測檔案管理制度;(10) 職業疾病危害應急管理制度 (11) 職業疾病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2)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十三)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職業危害防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