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武漢一人對律師行兇,對此你怎么看?
據媒體報道,最近武漢市發生了一起槍擊律師的案件。被害人已經不幸死亡,兇手已經被公安機關抓獲,中國的法律是禁止私人持有槍支的,兇手為什么持有槍支,受害者為什么又是律師?本案作案方式的特殊性,被害人職業的敏感性,使這起槍擊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犯罪嫌疑人持有槍支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大庭廣眾之下,槍擊律師并致其死亡,這更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應該依法嚴懲。可以肯定的說,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殺人罪,在人民法院尚未審理此案之前,一般的民眾靠臆想和推測來評論此案,都是不太適宜的。也許,犯罪嫌疑人走上這一步,也有他自己的理由和看法;也許,犯罪嫌疑人與本案被害人有著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
3、由“武漢律師被槍擊案”看槍支的殺傷力究竟有多大?
問題中的“槍支的殺傷力”,一是指槍支對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寧的廣泛危害性;二是槍支(相比其他兇器)對人身傷害的更大致命性。綜上,由于槍支對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健康的極大危害性,所以我們國家對槍支實行嚴格管理,個人不得擁有槍支,執法人員非公務必要不得佩帶槍支,由武漢槍殺律師案看,槍支殺傷力太大,直接導致受害律師不治身亡。
4、武漢光谷一律師被槍殺事件出現后,為什么一些人卻質疑律師行業?
這個事件出來以后,我想網友關注的重點,不止一個,還有那就是槍的來源問題!因為我們國家是明令禁止私人攜帶槍支的,可這行兇者是從哪里搞來的槍支?一大早也去看了很多消息,有的說行兇者手里拿的是“自制土銃”,長約50公分左右,套在類似的網球套中,行完兇后,逃跑攔車過程中,還好,沒有喪心病狂的對路人造成傷害!可見其目標明確,是單獨一人行動!那么這一“糾紛”的問題根源出究竟在哪里?雙方或多方打官司,最后結果肯定會有一方敗訴,如果敗訴方感覺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啊,對吧,這才是最正確的途徑,如果像這個人走極端,對律師打擊報復,造成的只會是一個又一個嚴重的惡果!看資料顯示,被害律師才30歲,剛買婚房正準備結婚,可惜了!其實律師這個行業有其特殊性,我們相信絕大多數律師,都會為維護正義與公平而奮斗!當然也杜絕了極少數的人,為一己私欲所腐化!所以網友們對此有些質疑也是理所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