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依次寫明下列事項:2.文書名稱,在上部正中寫“仲裁申請書”或“申請書”,依次寫明下列事項:2.文書名稱,在上部正中寫“仲裁申請書”或“申請書”,5.仲裁請求申請仲裁書怎么寫。
1.首部。依次寫明下列事項:2.文書名稱,在上部正中寫“仲裁申請書”或“申請書”。3.申請人的身份事項。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紐織的,應寫明單位全稱、住所...4.正文。是仲裁申請書的主體部分,包括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5.仲裁請求
勞動仲裁申請書需寫明下列內容:1、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4、最后簽名,寫下申請日期,有法定代表人的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