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丫鬟也被包拯收為妾,但婚后不久因犯罪被趕出家門,走的時候又懷了孕,生下了兒子,卻不敢認包拯,孫氏最初是站在包拯一邊的,李,原配包拯,早逝,包拯有兩個老婆:1,大兒子“包繶”娶了崔氏為妻,自己去了太尉太常殿,被判了潭州,卻死在包拯之前,沒錯,包拯膝下有二子二女:長子包繶,官至太祖、太常寺、同舉潭州,死于包拯之前。
沒錯,包拯膝下有二子二女:長子包繶,官至太祖、太常寺、同舉潭州,死于包拯之前。最小的兒子,萬寶,出生在他的妾家。之后,他被崔氏迎了回來,官至晁郎峰,被判為坦洲。女兒鮑,嫁給山西郡太守王祥。鮑的女兒,國子監的妻子,是主編。資料:包拯清正廉明,公道剛毅,不偏不倚,不偏不倚,睿智過人,故有“包青天”、“包公”之稱,京城有“不達關節,不與閻羅白頭”之說。后人奉他為神,認為他是魁星轉世,又因其黑臉形象在民間被稱為“包青天”。
包拯六十歲前真的沒有孩子,因為他第二任妻子給他生的兒子婚后不久就夭折了,第一任妻子也早逝,沒有生下一個半兒子。這時,媳婦告訴他,其實有個兒子,是二太太帶的丫環生的。當初丫鬟也被包拯收為妾,但婚后不久因犯罪被趕出家門,走的時候又懷了孕,生下了兒子,卻不敢認包拯。
3、只有一位婢女給他生了孩子,傳說包拯有3個妻子,分別是誰呢?包拯有兩個老婆:1。李,原配包拯,早逝,2.董氏,后為包拯,后為永康郡主夫人。另據記載,包拯還有一個妃子,叫孫氏,古時候的意思是小妾,丫鬟。總之是男主的女人,公元1058年,孫氏為包拯生了一個兒子。包拯給他取名萬寶,后來又改名為萬寶,孫氏最初是站在包拯一邊的。懷孕后,包拯把他送回家,由大兒媳崔氏照顧,擴展資料:包拯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大兒子“包繶”娶了崔氏為妻,自己去了太尉太常殿,被判了潭州,卻死在包拯之前,最小的兒子“寶姨”,生在妾家,后來被崔氏迎了回來。他是包拯的繼承人,在郎峰擔任朝廷官員,并被判到坦洲,另外還有兩個女兒,一個嫁給了陜州石霞郡的主人王湘;嫁給國子監的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