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務院正式批準“合肥City城市General規劃(2011-2020)”(以下簡稱“General規劃”)根據“總體規劃”,城市區域包括合肥城市行政區域,以市區北至長豐縣行政邊界,南至巢湖風景名勝區保護邊界,西至肥西縣、南崗鎮行政邊界,東至大圩鎮、賀飛鎮、大興鎮行政邊界,總面積約486平方公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法》第三條規劃Law城市賀鎮應依據本法制定-2規劃賀鎮規劃,城市,Town規劃區內的建筑活動應符合規劃的要求。
今年國務院正式批準“合肥City城市General 規劃(2011-2020)”(以下簡稱“General規劃”)根據“總體規劃”,城市區域包括合肥城市行政區域,以市區北至長豐縣行政邊界,南至巢湖風景名勝區保護邊界,西至肥西縣、南崗鎮行政邊界,東至大圩鎮、賀飛鎮、大興鎮行政邊界,總面積約486平方公里。
法律分析:省板塊中軸線某商業服務地塊被改為居住用地。該地塊位于楊紫茳路與安徽路交叉口,周邊有多棟樓盤,居住氛圍濃厚,包括招商雍華府、蘭苑、碧桂園中堂等。由于住宅地塊容積率為7.02公頃和2.2公頃,未來大概率規劃為住宅區,有住宅、小高層、高層,高層自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法》第三條規劃 Law 城市賀鎮應依據本法制定-2 規劃賀鎮規劃。城市,Town 規劃區內的建筑活動應符合規劃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設立鄉規劃和村規劃的區域。劃定區域內的鄉、村應當依照本法規劃、規劃、區域內的鄉、村建設應當符合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和指導前款規定以外地區的鄉、村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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