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時間上看,征地協議是永久性的,而合同租地是臨時性的,只是雙方的共識;2.從某種意義上說,土地征用協議屬于行政征收或征用,一般具有強制性;租地合同是民事合同,不具有強制性;3.金額方面,征地金額協議基本固定,承包金額租地可以變更調整,租地協議書中應寫明以下內容:1。
法律分析:不同,如下:1。從時間上看,征地協議是永久性的,而合同租地是臨時性的,只是雙方的共識;2.從某種意義上說,土地征用協議屬于行政征收或征用,一般具有強制性;租地合同是民事合同,不具有強制性;3.金額方面,征地金額協議基本固定,承包金額租地可以變更調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705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分析:土地租賃合同最長可簽20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耕地可以達到30年,草地可以達到30到50年,林地可以達到30到70年,這也是對特殊主體的特殊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0條規定,承包期為30年。草原承包期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為三十至七十年;特種樹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租地協議書中應寫明以下內容:1。租賃房屋和承租人的名稱和住所;2.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3、土地的具體位置、土地證號等。;4.租賃期限;5.租金、支付期限等雙方約定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規定了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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