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女職工在懷孕、待產或生育期間停止工作的一種帶薪休假,女職工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后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對于難產,應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產假是女職工在懷孕、待產或生育期間停止工作的一種帶薪休假。我國規定:“女職工產假的出生日期不能少于90天”,只對女職工產假的出生日期設定了下限,沒有上限。實踐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我國提倡晚婚晚育的計劃生育政策,往往對符合政策的女職工給予產假的獎勵。女職工實際享受的產假可能高于90天。國內對產假的長度沒有統一規定。想知道可以休假多長時間產假,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當地的政策以及所在單位的具體規定。但我國相關法律保證女職工有薪酬權產假。
2、國家規定 產假多少天法律分析:目前的產假是98天,其中分娩前可以服用15天;對于難產,應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對于難產,應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后流產的,享受42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