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軍銜由一至六級的六級調整為七級,義務兵軍銜為列兵,上等兵,初級士官軍銜為下士、中士,中級士官軍銜為中士,高級士官軍銜為高級士官、高級士官、高級士官,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職稱由低到高,義務兵(列兵,上等兵)服役滿2年,超過期限不再服役。
2009年,我國士官軍銜由6級改為7級,軍銜由低到高依次為下士、中士、上士、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實行士官分級服役制度,減少士官數量,增加主官數量。它是志愿軍士的最高軍銜,然后是軍官軍銜。我國的士官一般是服役兩年后,根據部隊需要,本人自愿,組織考核后,與軍隊簽訂合同的士兵。必要時,他們還直接從部隊外招募有專業技能的公民,入伍后直接與軍隊簽約。擴展信息:士官根據工作性質分為指揮類和技術類。最多,指揮官會在上士那里簽到。只有專業技能過硬的人才有機會簽軍士長。總的來說,成為軍士長并不容易。這些人是軍隊基層不可或缺的技術帶頭人,全軍一級軍士長的數量甚至比將軍還少。士官服役期限:下士三年、中士四年、高級士官四年、三級士官五年、二級士官六年、一級士官直至退役。
義務兵(列兵,上等兵)服役滿2年,超過期限不再服役。義務兵服現役期滿(2年)后,可以申請成為志愿兵。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印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全面推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由一至六級的六級調整為七級。稱呼從低到高依次為:下士、中士、士官、高級士官、高級士官、高級士官、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3、當兵的等級大小?把一個士兵叫做“軍銜”并不完全正確,準確的說應該叫“軍銜”。義務兵軍銜為列兵,上等兵,初級士官軍銜為下士、中士,中級士官軍銜為中士,高級士官軍銜為高級士官、高級士官、高級士官,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印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全面推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由一至六級的六級調整為七級,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職稱由低到高。初級士官:下士、中士;中級士官:上士、高級士官;高級軍士長:高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