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東人數達到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法人印章是公司的公章,法人不是特定人,是公司。
法律解析:公司印章的標準尺寸為2X2cm,標準字體為隸書。法人印章是公司的公章,法人不是特定人,是公司。人們常把刻有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章法稱為企業印章。其實這是不對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個人印章,法定代表人不能稱為法人。法人是企業和組織,不是真正的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東人數達到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2、個體工商戶的 公章樣式法條解析:其他企業所屬的部門、個人、私營企業的印章為圓形,直徑3.8cm,寬0.1cm,中央印有五角星,印章上印有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企業名稱,自左而右循環,所印文字均為簡宋體。工商企業合同專用章,不分經濟成分,圓形,直徑5.8cm,寬0.15cm,企業名稱從左至右以圓形線條印刷,中間不刊五角星,企業的開戶行、銀行賬號、電話、企業地址自上而下橫向排列。若刻有多枚合同專用章,應在印章下端刻上編號,印刷文字應使用簡體字,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三條,印章簽發機關應當規范和加強印章簽發管理,嚴格辦理手續和審批程序。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當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制單位刻制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