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分配以國家存在為前提,由國家組織實施,國家在財政分配中占據主導地位,這是財政分配區別于其他分配類別的基本特征,(1)財政分配函數的收益是指財政調整初始分配通過收益re-分配形成的收益,(3)財政實現分配功能的機制和手段主要包括:首先,劃清分配和財政分配之間的界限。
財政分配,哪個國家的權力和經濟需求是基礎?財政 分配的目的是保障國家實現職能的需要,屬于社會公共需要。所謂社會公共需求,是指為經濟發展提供公共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權利和社會條件的需要。
產品。財政 分配的對象是社會產品,主要是社會產品中的剩余產品。因為財政 分配所滿足的公共需要是社會再生產過程的客觀需要,而不是企業物質再生產過程的直接需要。這就決定了可供財政 分配使用的社會產品,主要是勞動者在物質生產過程中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提供的一部分剩余產品。財政 分配的主體是國家,任何社會形態都是如此。財政 分配以國家存在為前提,由國家組織實施,國家在財政 分配中占據主導地位。這是財政 分配區別于其他分配類別的基本特征。
(1)財政分配函數的收益是指財政調整初始分配通過收益re-分配形成的收益。(2)收入分配的目標是實現公平分配,公平分配包括經濟公平和社會公平兩個層面。經濟公平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強調要素投入和要素收入的對稱性,在平等競爭的環境下通過等價交換來實現。社會公平是指將收入差距維持在現階段社會各階層居民都能接受的合理范圍內。(3) 財政實現分配功能的機制和手段主要包括:首先,劃清分配和財政 分配之間的界限。第二,規范工資制度。第三,加強稅收監管。第四,通過轉移支出提高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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