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東莞交了11年社保,50歲后可以去廣東辦理退休嗎。最后參保地是廣東的話在廣東辦理退休,如果您現在夠六十周歲,那么電話咨詢廣州社保中心如何辦理就行,如果還有幾年退休并且廣東不是臨時賬戶的話能交還是交吧,一方面現在各省基本都有網上繳費,銀行扣劃等方式不用月月跑社保繳費挺方便的。
1、在廣東東莞交了十一年社保。五十歲后可以去廣東辦理退休嗎?
在廣東東莞交了11年社保,50歲后可以去廣東辦理退休嗎?從你描述的情況來分析,你應該是屬于女職工,如果你以前是在東莞打工,并在東莞額繳納了11年的社保,如果累計繳費年限達不到15年,那么你在50歲是無法在廣東辦理退休的。目前我國退休的條件包括了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yǎng)老保險繳費滿15年,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地選擇的條件,
也就是符合了法定的退休條件,還要看符合什么地方辦理退休。你如果屬于女職工,在東莞累計繳費達到11年,如果養(yǎng)老保險關系在東莞,這是符合將東莞作為退休地的條件的;如果在東莞繳費的11年都是在單位繳費,那么作為女職工也是可以在50歲辦理退休的,但還有一個條件,就是養(yǎng)老保險繳費還差4年,這4年如果一直東莞的用人單位繼續(xù)繳納,那么50歲到東莞辦理退休,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如果你在東莞打工交了11年的社保以后,從用人單位離職回到了老家,回到老家以后不再繼續(xù)繳納養(yǎng)老保險,那么你的繳費年限只有11年,這是不符合法定的退休條件的,不但不能回到廣東辦理退休,隨便在哪里你都無法辦理退休,只有養(yǎng)老保險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這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才能順利辦理退休。根據描述的情況,你想要在50歲回到東莞辦理退休,只有兩種途徑可以操作,
一是不要離開東莞,繼續(xù)東莞工作,爭取在東莞繳滿15年的養(yǎng)老保險。畢竟你在東莞已經繳納了11年的社保,只要再堅持4年,11年都堅持下來了,最后決定你命運最關鍵的4年無論如何也要堅持下去,堅持下來了,你今后就能在50歲辦理退休,就可以拿著廣東的養(yǎng)老金回到老家養(yǎng)老,今后養(yǎng)老就有了保障,自己后半生的命運就會得到根本改變。
二是可以以個人身份繼續(xù)在東莞繳費,當然如果不愿意繼續(xù)在東莞上班了,因為家里有小孩老人需要照顧,那么可以采取另外一種方式來操作。由于你在東莞已經繳納了11年的社保,你離職以后可以憑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到東莞的社保部門去辦理失業(yè)就業(yè)登記證,有了失業(yè)就業(yè)登記證,就可以按照靈活就業(yè)人員身份在東莞繼續(xù)繳納職工養(yǎng)老保險,由于你已經有了11年的單位繳費記錄,那么就可以按照女職工50歲在東莞辦理退休,這樣你只要每年在東莞繼續(xù)繳納養(yǎng)老保險,不影響你在老家照顧老人孩子,堅持繳納4年以后,你在達到50歲時回東莞辦理退休的愿望就能實現,
2、45歲在廣州交社保,50歲單位給停了,社保局不讓繼續(xù)交,怎么辦?
由于你在廣州是臨時賬戶,按政策規(guī)定,的確無法在廣州退休。不用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你在廣州繳費年限只有5年,就是通過補繳滿10年,15年,也不行,根據你的描述,可以判斷你是女同志。異地初次參保,女同志年齡不滿40歲,男同志年齡不滿50歲,建立的社保賬戶是一般賬戶,可以獲得在該地退休的基本資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當地繳費至少滿10年,各地累計繳費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yǎng)老金。
異地初次參保,女同志年滿40歲,男同志年滿50歲,建立的社保賬戶是臨時賬戶,將來沒有資格在該地退休,需要將來把該地的社保轉移回戶籍地或其他最后一個繳費滿10年的非戶籍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yǎng)老金。異地參保,女同志50歲,就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guī)定,單位就沒有義務給你繼續(xù)繳納社保了,
你不再具備和部門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只能建立勞務關系了。所以現在單位不在繼續(xù)給你繳納社保,不違法,不違法不等于就合理,近年來,和你類似的情況已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注意,也有社會人士不斷呼吁,個別地區(qū)也實施了彈性政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用人單位愿意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承擔給勞動者繼續(xù)繳納社保的義務,允許繼續(xù)繳費,延時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