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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之的意思,文言文中之的意思

來源:整理 時間:2023-05-10 04:17:07 編輯:好學習 手機版

1,文言文中之的意思

字數限制,只能寫這么多,不舉例了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2. 助詞,表示修飾關系: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5. 代詞,這,那6. 虛用,無所指7. 動詞,往,到
1.用作助詞 (1)相當于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如: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志。如: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后置的標志。如: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勸學》 (5)用在時間名詞或動詞后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如:頃之,煙炎張天 《赤壁之戰》 2.用作動詞,到……去 如:胡為乎遑遑欲何之 《歸去來兮辭》 3.用作代詞 (1)“他”“她”“它”;有時靈活運用于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如:太后盛氣而揖之。 《觸龍說趙太后》 (2)指示代詞,“這”“此”。如: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季氏將伐顓臾》
1、他,她,它(們)。2、的。3、往,到......去。4、這,此。5、作賓語前置的標志。6、我。7、調整音節,無實義。8、用在主謂結構中,表示了消句子獨立性。9、作定語后置的標志。10、向。

文言文中之的意思

2,文言文中的之的解釋

之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赤子~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系:緩兵~計。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為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閑視~。 5. 代詞,這,那:“~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一)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他、她、它(們)。有時靈活運用于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 ①太后盛氣而揖之。(《觸龍說趙太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之:我)(《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數存之。(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④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⑤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為吾擔憂。(之:你)(《與妻書》) 2.指示代詞,這,此。 ①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將伐顓臾》) ②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前一個“之”,這樣。后一個“之”,它。)(《季氏將伐顓臾》)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游》) ④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助詞。 1.相當于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①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勾踐滅吳》) ④王無異于百姓之以王為愛也。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志。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②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③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齊桓晉文之事》)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后置的標志。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②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傳》) 5.用在時間詞或動詞(多為不及物動詞)后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①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國也》) ②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③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三)動詞,到……去。 ①胡為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兮辭》) ②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逍遙游》) ③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齊桓晉文之事》) ④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顧而之他。(《齊人有一妻一妾章》)參考資料:http://www.composition123.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59

文言文中的之的解釋

3,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有的是“的”有的是 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有的是 代詞 代指人,事,物或者是一句話
1.結構助詞,的2.代詞3.語氣詞,有時無意義4.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就知道這么多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術者) ②以刀劈狼首,數刀斃之。(之:它,指狼。) 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話。) ④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本義項指后一個“之”:她,指燕后。)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們,指齊軍。) ⑥我見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⑦以杜君言泛訊之。(之:他們,旨獄中囚犯。) ⑧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話。) ⑨遽撲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本義項指后一個“之”它指兵器。) ▆⑵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例: 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曹劌論戰》)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過秦論》)⑤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⑤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⑥云之崔嵬。 ⑦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⑶作動詞:往,到......去。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一首示子侄》) ②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③諸將請所之。 ④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陳涉世家》)⑤又有剪發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棄其家走之關中。 ⑦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本義項指后一個之“之”。) ▆⑷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義項指后一個“之”。) ②其上以構脂、臘和氏灰之類昌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 (《桃花源記》)④公輸盤為楚造云梯之械。 (《公輸》)⑤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⑥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國之士,有寧越、徐尚、蘇秦、杜赫之為之謀。(本義項指中間一個。) (《過秦論》)▆⑸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例: ①何陋之有? (《陋室銘》)②宋何罪之有? (《公輸》)③句讀之不知。(《師說》) ④何功之有哉? ⑤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本義項指后一個之。) ▆⑹我。例: ①君將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親數存之。 ⑤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之以為戮:以之為戮。之:指我們。) (7)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之字的所有用法答:淺析文言文“之”的用法 一般來說,“之”的用法有下面幾種: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么(可以)詆毀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里”。 ④“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咨射箭十中八九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么樣?”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復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么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之”在這里沒有實在意義,用于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里也。”同樣,“之”在這里也沒有實在意義。?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注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在這里,“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基本上來說,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見的用法就是上面幾種,只要掌握其規律,摸準“之”的用法和意義也是不困難的。
“之”有很多意思,舉常用的吧1)的2)指代人或物或事3)往,到4)不譯,取消句子獨立性
大部分是“的”的意思。

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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