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不得保存機密計算機、機密移動存儲介質或機密文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七條機關單位應當落實保密崗位責任制,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國防科技工業安全保密”六1.禁止未經許可在機關、單位登錄互聯網。
1、安全 保密六條規定法律解析:security 保密第六條規定,未經許可,禁止在機關、單位登錄互聯網;禁止在家用電腦上處理機密信息;禁止將涉密網絡接入國際互聯網,禁止通過接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未經許可,不得保存機密計算機、機密移動存儲介質或機密文件;禁止在機密計算機和非機密計算機之間使用可移動存儲介質;禁止未經授權泄露機密信息和單位內部信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七條機關單位應當落實保密崗位責任制,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國防科技工業安全保密”六1.禁止未經許可在機關、單位登錄互聯網,二、禁止在家用電腦上處理涉密信息。3.禁止將涉密網絡與互聯網連接,禁止通過與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四。未經許可,不得保存機密計算機、機密移動存儲介質或機密文件,5.機密計算機和非機密計算機之間禁止使用可移動存儲介質。六、禁止擅自泄露機密信息和內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