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人是交付買賣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的一方,收到買賣標的物并支付價款的一方是買受人,即買受人,法律解析: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并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并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主體是賣方和買受人,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并支付價款的合同。
法律分析:買受人要承擔的義務主要有:1。支付價款的義務,即按照約定的金額、地點和時間支付價款。向賣方支付價款是買受人最重要的義務,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按照約定的金額支付價款。在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在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2.接受標的物并進行檢驗的義務。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20條買受人標的物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nèi)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應當及時檢驗。
買賣合同中2、買賣合同中 買受人的義務有哪些
-0/的義務有以下幾個方面:1。付出代價。價格為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對價。按照合同約定向賣方支付價款是買受人的主要義務。2.接受主題。買受人有義務及時接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及其相關權利和憑證。3.檢查和通知標的物的義務。買受人收到標的物后,應在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盡快按通常程序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如果發(fā)現(xiàn)應由賣方負責的缺陷,應妥善保管標的物,并立即通知賣方。
買受人你不能拒絕履行承諾義務。買受人其實是買方,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后都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買受人你可以因賣方提供的商品質(zhì)量不合格而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但是,必須履行接受義務。如果有,給賣家?guī)淼南嚓P損失買受人需要自己承擔。《民法典》第610條,買受人可以因標的物不符合質(zhì)量要求,致使無法實現(xiàn)合同目的而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4、合同 買受人是什么意思法律解析: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并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并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主體是賣方和買受人,出賣人是交付買賣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的一方,收到買賣標的物并支付價款的一方是買受人,即買受人。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規(guī)定了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標的物;(3)數(shù)量;(4)質(zhì)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并支付價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