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園林景觀公園設計
綜合性公園的功能分區一般可分為安靜游覽區、文化娛樂區、兒童活動區、園務管理區和服務區。
綜合性公園內功能分區規劃的依據是根據公園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如地形、土壤狀況、水體、原有植物、已經存在并要保留的建筑物或歷史古跡、文物情況等,盡可能地“因地、因時、因物”而“制宜”。
結合各功能分區本身的特殊要求以及各區之間的相互關系、公園與周圍環境之間的關系進行分區規劃,還要根據公園的性質和內容,游人在園內設有多種多樣的游樂活動,活動內容、項目與設施的設置應滿足各種不同的功能、不同年齡人們的愛好和需要。
1.安靜游覽區
是以觀賞、游覽和休息為主的空間,包含亭、廊、軒、榭、閱覽室、棋藝室、游船碼頭、名勝古跡、建筑小品、雕塑、盆景、花卉、棚架、草坪、樹木、山石巖洞、河湖溪瀑及觀賞魚鳥等小動物的庭館等。
因這里游人較多,并且要求游人的密度較小,每個游人所占的用地定額較大,一般為100m2/人,因此在公園內占有較大面積的用地,常為公園的重要部分。安靜活動的空間應與喧鬧的活動空間隔開,以防止活動時受聲響的干擾,又因這里無大量的集中人流,故離主要出入口可以遠些。
用地應選擇在原有樹木最多、地形變化最復雜、景色最優美的地方,如丘陵起伏的山地、河湖溪瀑等水體、大片花草森林的地區,以形成峰回路轉、波光云影、樹木蔥蘢、鳥語花香等動人的景色。安靜游覽區可靈活布局,允許與其他區有所穿插。
若面積較大時,亦可能分為數塊,但各塊之間可有聯系。用地形狀不拘,可有不同的布置手法,空間要多變化。
2.文化娛樂區
文化娛樂區是為游人提供活動的場地和各種娛樂項目的場所,是游人相對集中的空間,包含俱樂部、游戲場、表演場地、露天劇場或舞池、溜冰場、旱冰場、展覽室、畫廊、動物園地、植物園地等。園內一些主要建筑往往設在這里,因此文化娛樂區常位于公園的中部,成為公園布局的重點。
布置時也要注意避免區內各項活動之間的相互干擾,要使有干擾的活動項目相互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并利用樹木、建筑、地形等加以分隔。由于上述一些活動項目的人流量較大,而且集散的時間集中,所以要妥善組織交通。
需要接近公園出入口或與出入口有方便的交通聯系,以避免不必要的擁擠,用地定額一般為30m2/人。規劃這類用地要考慮設置足夠的道路廣場和生活服務設施。因全園的主要建筑往往設在該區,故要有適當比例的平地和緩坡,以保證建筑和場地的布置。
適當的坡地且環境較好,可用來設置開闊的場地。較大的水面,可設置水上娛樂項目。建筑用地的地形地質要有利于基礎工程的建設,節省填挖土方量和建設投資;園林建筑的設置需要考慮到全園的藝術構圖和建筑與風景的關系,要增加園景,不應破壞景觀。
3.兒童活動區
兒童活動區規模按公園用地面積的大小、公園的位置、周圍居住區分布情況、少年兒童的游人量、公園用地的地形條件與現狀條件來確定。
公園中的少年兒童常占游人量的15%~30%,但這個百分比與公園在城市中的位置關系較大。在居住區附近的公園,少年兒童人數所占比重大,而離大片居住區較遠的公園少年兒童人數則比重小。
在兒童活動區內,可設置學齡前兒童及學齡兒童的游戲場、戲水池、少年宮或少年之家、障礙游戲區、兒童體育活動區(場)、競技運動場、集會及夏令營區、少年閱覽室、科技活動園地等。用地定額應在50m2/人,并按用地面積的大小確定設置內容的多少。
游戲設施的布置要活潑、自然、色彩鮮艷,最好能與風景結合,不同年齡的少年兒童,如學齡前兒童和學齡兒童要分開活動;區內的建筑、設備等都要考慮到少年兒童的尺度,建筑小品的形式要適合少年兒童的興趣。
要富有教育意義,可有童話、寓言的色彩、使少年兒童心理上有新奇、親切的感覺;區內道路的布置要簡捷明確,容易辨認,主要路面要能通行童車;花草樹木的品種要豐富多彩,色彩鮮艷,引起兒童對大自然的興趣。
不要種有毒、有刺、有惡臭的漿果植物;不要用鐵絲網;為了布置各項不同要求的內容,規劃用地內平地、山地、水面的比例要合適,一般平地占40%~60%,山地占15%~20%,水面占30%~40%;本區規劃時應接近出入口,且宜選擇距居住區較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