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四年后去世,高宗在《賜謚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中更直接提到:李弘自被立為太子后就染上癆瘵,又接受父君之命帶病理政,以致操勞過度,使舊病加劇,最終病卒,太子李弘即使監(jiān)國也達不到威脅武則天地位的地步,4《賜謚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李治,中寫道,李弘自被立為太子后就染上癆瘵,帶病工作,操勞過度,可見官方認定李弘是因癆瘵惡化而死。
我認為不太可能,1武則天僅有四個兒女,且李弘為長子,親情倫理上舍不得毒死。2即使有矛盾,武則天也可廢太子,而沒有必要毒死自己親兒子。3說武則天殺害兒子,是因為其殺害過自己女兒,但是殺害女兒這件事也待考證。4《賜謚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李治,中寫道,李弘自被立為太子后就染上癆瘵,帶病工作,操勞過度,可見官方認定李弘是因癆瘵惡化而死。5《資治通鑒》,北宋司馬光書寫,書中記載此事時,已間隔四五百年,主要是參考歷史文獻。所以,我認為,武則天不可能殺害太子李弘
2、武則天有沒有害死自己的兒子李弘經(jīng)史家考證,現(xiàn)代學(xué)者普遍認為李弘并不是武則天殺害的,而是死于肺結(jié)核病(古稱癆瘵)。根據(jù)是:一,關(guān)于鴆殺李弘的記載,以《唐會要》和《新唐書》最為肯定,但兩書較《舊唐書》出書晚,采信了一些后世傳言,宋朝史學(xué)家司馬光即對此提出異議,稱:“《實錄》、《舊傳》皆不言弘遇鴆。”可見“鴆殺說”值得懷疑,二,李弘奏請蕭淑妃的女兒出嫁,盡管不合母意,但不至于因此結(jié)怨殺子。三,武則天自顯慶年間(660)已參預(yù)政事,大權(quán)在握,太子李弘即使監(jiān)國也達不到威脅武則天地位的地步。四,據(jù)史料記載,咸亨二年李弘就因癆瘵纏身而不能勝任監(jiān)國重任,時隔四年后去世,高宗在《賜謚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中更直接提到:李弘自被立為太子后就染上癆瘵,又接受父君之命帶病理政,以致操勞過度,使舊病加劇,最終病卒。可見官方認定李弘是因癆瘵惡化而死,五,李弘死后,武則天曾用寫經(jīng)造功德的形式為他祈福,表達了內(nèi)心的哀。